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業務擴展到更多市場,面臨的風險和壓力也在不斷增加。在新加坡設立控股公司,可以為創始人提供一個安全、稅務高效、且國際間廣泛信賴的管理平台,不僅能有效保護資產,還能支持業務的順利擴展。

什麼是新加坡控股公司?
控股公司不同於一般的經營公司,它的主要作用是持有和管理資產。具體來說,這些資產可以包括:
其他公司的股權
新加坡的智慧財產權(例如商標)
現金或投資
控股公司通常不直接參與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它的主要職能是管理和保護資產。
創始人為什麼需要設立控股公司?
設立控股公司對創始人有多個好處:
集中持股:將不同業務的股份集中管理,簡化公司結構。
融資或出售更便捷:控股公司結構有利於吸引投資者或在未來出售部分或全部業務。
保護核心資產:通過控股公司隔離業務風險,避免運營風險影響到核心資產。
跨國管理:有助於有效管理不同地區的資金、股權或智慧財產權。
常見的控股公司結構
1️⃣ HoldCo → OpCo(s)
母公司位於最上層,持有若干營運公司的股份,屬於典型的控股模式。
2️⃣ HoldCo → IPCo → OpCo
除了營運公司,母公司下設一個智慧財產權公司(IPCo),負責管理品牌或技術的授權,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
3️⃣ 區域總部模式
新加坡控股公司作為亞太或東南亞區域總部,管理和協調區域內的子公司。
新加坡控股公司設立要求
董事與公司秘書
至少需要一名常駐新加坡的董事(公民、永久居民或持有就業准證的外國人)
必須委任公司秘書來處理日常事務
股本與註冊地址
至少需發行1股股份(常見為S$1股)
必須提供新加坡本地註冊地址
股東與所有權
私人公司股東數為1至50人
允許100%外資持股
法定記錄
必須保留法定登記冊,包括可能的控制人名冊等文件
持續合規要求
雖然控股公司本身不直接運營業務,但依然需要遵守新加坡的相關法律法規:
ACRA 年度申報:私人公司需要在財年結束後的7個月內提交年報。
企業所得稅申報:每個課稅年度需按時提交企業所得稅申報表(Form C-S / C-S Lite / Form C),申報截止日期為每年的11月30日。
審計要求:多數控股公司符合小型公司審計豁免條件(在連續年度內滿足以下3項中的2項):
年營業額 ≤ S$1000萬
總資產 ≤ S$1000萬
員工人數 ≤ 50人
新加坡控股公司不僅幫助企業集中管理資產、降低風險,還能支持跨國擴展,並為未來的融資或出售打下良好的基礎。合理設計的控股架構,能為企業提供穩健發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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