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C第三方代理商因無票賣空 遭韓國監管機構罰款逾10萬元

2026/01/24   •   977閱
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的第三方代理商因無票賣空行為被韓國監管機構處以1.21億韓元罰款。這起事件發生在2022年3月,涉及新羅酒店股票的違規交易。GIC表示此次違規是代理商失誤導致的,並已全額支付罰款,同時將加強對第三方代理商的審查與監控,確保運營穩健,並致力於長期在韓國市場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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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圖:CNA)

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的第三方代理商,因涉及無票賣空(naked short-selling)行為,而被韓國監管機構罰款1億2060萬韓元(約合10萬5000新元)。GIC是韓國證券期貨委員會對無票賣空行為處以罰款的六家資產管理公司和證券公司之一。

所謂的無票賣空,指的是在未事先借入或安排借入股票的情況下進行賣出交易,因而可能在結算日期前無法交付相關股票。

韓國證券期貨委員會(SFC)的文件披露,這起違規事件發生在2022年3月份。當時GIC的第三方代理商,對奢華連鎖酒店新羅酒店(Hotel Shilla)8415股股票發出賣空指令,涉案金額為6億6610萬韓元(約合58萬700新元)。然而,公司當時管理的帳戶中並未持有這些股票。

GIC前天(22日)回復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的詢問時指出,這次違規是因第三方代理商的不當操作和失誤,同時違反同GIC的合約。

公司發言人表示:「這家代理商已承認其責任和義務,並對GIC向韓國監管機構的失誤承擔全部責任。」在這同時,該代理商也代GIC全額支付罰款。

GIC將繼續審查和監控 確保運營失誤不再重演

韓國證券期貨委員會的文件顯示,監管機構對GIC的罰款減免了一半,至1億2060萬韓元(約合10萬5000新元)。理由是GIC作為外國公共機構,參與不公平交易和欠費的可能性極低,且不會從這類違規行為中獲利,只會損失。

GIC表示,將繼續審查和監控同所以第三方代理商的持續運營流程,以確保不會重蹈覆轍。GIC也強調,作為長期投資者,不從事無票賣空。「我們已在韓國投資超過20年,韓國仍然是我們重要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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