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戴金鍊後逃跑還拿去當 無業男被判監十個月

2023/09/30   •   2836閱
【金手鍊偷竊案】無業男子假裝試戴金手鍊後逃跑,再到另一家當鋪典當,最終被判刑十個月。詳細了解案件過程,包括偷竊動機、逃跑手法以及典當行為。

試戴金鍊後逃跑還拿去當 無業男被判監十個月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30/17306337.avif

示意圖。(圖:iStock)

一名欠債的無業漢,到當鋪假裝試戴兩條近萬元金手鍊後逃跑,再到另一家當鋪典當換錢,昨早認罪後被判坐牢十個月。

49歲被告Tan Chung Meng面對一項偷竊罪,指他在今年8月19日,偷走紅山巷MoneyMax當鋪的兩條金手鍊,昨早(29日)認罪後被判刑。

借試手鍊轉身逃走

根據案情,案發當天,被告在案發地點附近用餐時,想到自己經濟拮据,就萌生了要從店鋪偷竊的念頭。

當天傍晚5點20分左右,被告走進MoneyMax當鋪,要求店員取出兩條分別價值5232元和3800元的金手鍊給他挑選,他假裝試戴,但拿不定主意是否要偷,於是把手鍊還給店員。

被告過後雖然離開店鋪,但仍未打消偷竊念頭,在徘徊了一陣子後,他又返回當鋪要求再看看那兩條手鍊。

他先是假裝把兩條手鍊放在手心上感覺重量,隨即抓著手鍊轉身就跑,店員雖奮起直追,但還是很快失去被告蹤影。

典當手鍊還債還到酒店過夜

店員追不上被告後致電通知經理,後者立刻報警。

被告偷走金手鍊後,轉而到位於巴弗羅路(Buffalo Road)的ValueMax當鋪分行,在那裡他典當偷來的其中一條手鍊,並將換到的3400元拿去應付個人開銷和還債,剩下的一條他則打算改天再當掉。

警方接報後很快鎖定被告身份,後來發現被告徹夜未歸,而是到一家酒店過夜。被告過後在家人的勸告下帶著花剩的錢和手鍊自首,警方過後也起回他當掉的第一條手鍊。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