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名議員針對國會前天三讀通過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修正)及其他事項法案,並更名為煙草與電子煙管制法令提出建議和看法。有議員認為,政府在加強執法時,也應為年輕人提供更多支持。
盛港集選區議員何廷儒說:「儘管學校進行突擊檢查,杜絕違例行為值得歡迎,但我們也必須謹慎,避免採取過於懲罰性的方式,以免學生受到不必要的污名化。重點應放在給予和支持他們改過的機會。」
蔡厝港集選區議員朱佩玲說:「保護青少年不只是執法的問題,更是我們社會的責任,如果一個小小的裝置,可以悄悄地改變一個年輕人的大腦,我們就不能掉以輕心。對誤入歧途的年輕人我們也必須及時拉一把。」
保健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許寶琨醫生說:「我們採取的是一個經過調整,多管齊下的做法。這種方式給他們多次改過的機會,之後才給予更嚴厲的處分。首次被發現使用電子煙的學生,將由學校輔導員進行輔導,並在需要時轉介到保健促進局的戒煙熱線。不過如果他們再次重犯,將面對更嚴厲的處罰。」
在法案下,如果場所業主沒有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而場所內被發現存放電子煙等違禁品,將構成違法行為。有議員擔心,定義模糊將導致一些守法經營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承擔法律責任。
惹蘭勿剎集選區議員文禮佳博士說:「對於小型倉庫經營者或業主來說,是否合規與高額罰款之間的差別,往往取決於已盡到的努力。因此我們必須確保商業群體不會因為走私集團複雜、隱蔽的手段而受到不公平的處罰。」
「每個案件都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只要業主和占用人已盡到合理的義務責任,就無需過於擔心。」
新法案也將賦予執法人員更多權力,有議員認為必須確保當局在行使相關權力時保持適度與審慎。
「衛生科學局會謹慎評估相關人員是否適合,才賦予他們執法權力。這不僅是衛生科學局人員,還有其他機構的執法人員。他們只會被賦予與職責和經驗相關的特定權力。他們都必須完成指定培訓,並通過能力評估才被部署。」
共有九名議員提出看法,法案最後三讀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