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高級政務次長吳函燕。
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高級政務次長吳函燕表示,社會企業小販中心的攤販提供的優惠餐占總數的5%到20%,攤販不應該因為提供優惠餐而蒙受損失。
吳函燕在國會答覆議員有關社企小販中心的詢問時指出,優惠餐是社企小販中心根據不同價位所提供的食品選擇之一。經營小販中心的業者同攤販簽租約前,一般都會同對方解釋有關優惠餐的要求。攤主可以靈活決定自己的優惠餐,並有權根據成本和定價策略來提供其他更高價位的食品。
吳函燕指出,攤販在簽租約前,已充分了解所需履行的責任與對優惠餐的要求。營運方也會與攤販密切合作,協助他們規劃優惠餐的內容,並由攤販自行決定提供哪些餐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