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函燕:社會企業小販中心優惠餐占總數5%至20% 攤販不應蒙受損失

2025/09/25   •   896閱
了解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高級政務次長吳函燕關於社企小販中心優惠餐的解讀。 她強調,小販中心提供的5%至20%的優惠餐,攤販不應因提供此項服務而蒙受損失,經營者在簽租約前已充分了解相關要求,並擁有靈活定價權,營運方會協助規劃優惠餐內容。

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高級政務次長吳函燕。

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高級政務次長吳函燕表示,社會企業小販中心的攤販提供的優惠餐占總數的5%到20%,攤販不應該因為提供優惠餐而蒙受損失。

吳函燕在國會答覆議員有關社企小販中心的詢問時指出,優惠餐是社企小販中心根據不同價位所提供的食品選擇之一。經營小販中心的業者同攤販簽租約前,一般都會同對方解釋有關優惠餐的要求。攤主可以靈活決定自己的優惠餐,並有權根據成本和定價策略來提供其他更高價位的食品。

吳函燕指出,攤販在簽租約前,已充分了解所需履行的責任與對優惠餐的要求。營運方也會與攤販密切合作,協助他們規劃優惠餐的內容,並由攤販自行決定提供哪些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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