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4名男子在芽籠一間夜店飲酒慶生,因「瞪眼」風波引發衝突,拿起酒瓶、金屬椅等圍毆一名大馬酒客,導致對方頭部及面部多處骨折、撕裂傷。
4名被告分別為蘇文傑(27歲)、許明權(20歲)、陳瑞興(45歲)及王俊仁(37歲)。受害者則是馬來西亞籍男子陳祥興(34歲)。
許明權與王俊仁前日各承認一項蓄意重傷他人的控狀。其餘被告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被告許明權。(海峽時報)

王俊仁被判12個月監禁和22下鞭刑。(海峽時報)


案發於2025年4月28日凌晨約2時,地點是芽籠路698號的Mask51夜店。
案情顯示,當晚4名被告與友人到夜店慶祝蘇文傑妻子懷孕,及陳瑞興妻子生日,眾人當時均已酒醉。受害者則與友人相約到場飲酒消遣。
蘇文傑與王俊仁到酒吧後方取酒途中,蘇文傑注意到受害者似乎在瞪著他們。兩人返回時,蘇再次認為受害者在盯著自己,感到被冒犯,於是上前與對方發生爭執並率先揮拳。其餘3人也加入,情況迅速升級。
蘇文傑朝受害者臉部接連揮拳。受害者未還手,卻被多人拉至夜店中央並推撞至桌子,頭部受創後跌倒在地。
4人隨後對他拳打腳踢,受害者掙扎站起,王俊仁上前攻擊其背部,許明權則以酒瓶砸向他的後背。
當受害者試圖離開時,蘇文傑更拿起金屬高腳椅擊打其頭部,並將椅子擲向對方。
受害者隨後送院,其傷勢包括額骨及眼眶多處骨折、鼻骨骨折,頭部和眼皮多處撕裂,事後數月仍出現視力模糊及疼痛。
法官昨日諭令許明權接受評估,看他是否適合接受緩刑監視及改造訓練,案展至5月20日進行求情及下判。王俊仁則被判12個月監禁和2下鞭刑,也被令賠償受害者500元。(人名音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