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在新加坡充當導遊,別讓你的熱情「觸礁」法律線

2025年01月27日   •   3249次閱讀

聽說很多朋友準備在新年期間來新加坡旅遊,避寒。

今天咱們不聊美食,不談購物,咱們來聊聊新加坡那些讓人不明所以卻又不得不嚴肅對待的「小事」——是的,你沒聽錯,就是在獅城當導遊這件看似簡單實則暗藏玄機的事!

01 現代天堂,法治鐵拳

新加坡,這座被譽為「花園城市」的獅城,以其一塵不染的街道、高效的公共服務以及那讓人聞風喪膽(哦不,是敬畏有加)的法治系統聞名遐邇。

走在這裡,仿佛置身於一個精心打理的城市花園,每一處都散發著誘人的探索欲。

如果你想讓朋友、親人甚至陌生人更深入了解新加坡,也許你會很自然地充當一個導遊。

但別忘了,新加坡可有不少你不知道的「紅線」,一旦個人非法充當了導遊,你的好心就可能變成「違法」的代名詞。

02 非法導遊?小心錢包喊救命

想像一下,你正熱情滿滿地給朋友規划著新加坡一日游路線,從濱海灣金沙的雲端無邊泳池到牛車水的地道小吃,每一處都精心挑選,只為讓他們的旅行更加難忘。

然而,如果這份熱情跨越了「友情界限」,變成了有償服務,那麼,恭喜你,你已經悄悄步入了「違法導遊」的雷區。

根據《新加坡旅行代理法》(1997年)的嚴格規定,想當導遊?先拿證!

在新加坡本土從事導遊工作,必須獲得新加坡旅遊局頒發的執照,才能從事導遊工作,且僅能使用其執照上列明的工作語言。

新加坡的所有持證導遊都可以在新加坡旅遊局的官網上查到,如果不再擔任導遊,應在兩周內書面通知旅遊局。

其他任何個人在沒有獲得旅遊代理許可證的情況下,都不得從事或組織任何旅行業務。

而「旅行業務」一詞被定義為:「在收取任何報酬,或以期獲得報酬為條件下,為他人安排或接洽任何旅行工作,不論這樣的工作是否包括給這些人在他們的旅程中提供任何款待、服務或設施。」

因此,沒有旅遊局頒發的那張「官方認證」,你的每一句講解、每一次安排都可能成為法庭上的「呈堂證供」。

別以為這只是嚇唬人的,看看下面這些活生生的例子吧:

陳先生的「一日游」悲劇:本想賺點外快,結果不僅賠了夫人又折兵,還被罰款5000新元,直呼「虧大了」!

這位陳先生在沒有獲得旅遊許可證的情況下,為客人提供了新加坡一日游服務。

他為客人提供旅遊諮詢、安排交通和講解景點,這均屬違法行為。陳先生後來被罰款5000新加坡元,並被警告如果再犯,將面臨更為嚴厲的處罰。

劉女士的「網紅導遊夢」:社交媒體上的好評如潮,卻換來了旅遊局的一紙罰單,7500新元罰款讓她欲哭無淚。

劉女士通過社交平台為中國遊客提供新加坡個人導遊服務。

她安排行程、預訂酒店、購買門票、提供地道美食推薦等一系列全套服務。

事實上,她的服務非常受到客戶讚賞。

然而,當新加坡旅遊局查出此事後,劉女士也因為沒有旅行許可證而被判罰款7500新加坡元。

拉米的跨國「副業」:馬來西亞小哥跨界挑戰,結果在新加坡栽了跟頭,1000新元的學費交得那叫一個心痛。

一位名叫拉米的馬來西亞人,他無證經營旅遊業,為新加坡本地和外地遊客提供導遊服務。

他被法庭判處1000新加坡元罰款。

03 導遊不易,且行且珍惜

看到這,你是不是已經開始默默計算自己曾經「差點兒」就犯下的「大錯」了?

別擔心,只要記住以下幾點,你和朋友家人的新加坡之旅依舊可以充滿歡聲笑語,而不必擔心法律的「冷眼旁觀」:

職業導遊請持證:如果你是專業導遊,那就請亮出你的導遊證,光明正大,底氣十足。

友情幫忙別談錢:朋友之間互相幫忙規划行程,參觀帶路,純屬友情,千萬別讓金錢染指這份純真。

法律紅線要牢記:在新加坡,法律就是天,一不小心就可能「踩雷」。多了解,多謹慎,總沒錯。

最後,讓我們以一句玩笑話結束今天的分享:「在新加坡,就連當導遊也要考『獅』照,不然小心被『獅』吼哦!」

希望大家在獅城的每一步都走得穩穩噹噹,享受那份屬於你們的獨特旅行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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