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逮捕一名56歲男子,因其涉嫌參與一系列涉及多輛汽車的破壞與盜竊案件。
2026年5月3日,警方接獲多起報案,稱在女達(Tengah)和武吉巴碌(Bukit Batok)一帶,多輛汽車的側窗被砸碎。其中一輛車內的現金(約100美元)和紙質收據也被盜走。
通過後續調查並藉助警方攝像頭的影像資料,裕廊警察局的警員成功鎖定了該男子的身份,並在首起報案發生後的13小時內將其逮捕。
該男子將於2026年5月5日因涉嫌違反《1871年刑法典》第379條的盜竊罪被起訴。該罪名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目前,警方仍在針對破壞罪行的調查工作中。
警方對從事此類破壞和盜竊行為的犯罪分子持強硬立場,違規者將依法受到嚴懲。警方同時建議所有車主採取以下預防措施:
將車輛停放在光線充足的區域;
為車輛安裝防盜報警器;
安裝具有24小時錄製功能的行車記錄儀。
犯罪時穿著的衣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