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生活費從3000人民幣降到600人民幣,一名56歲的中國籍女子因此向新加坡法院申請臨時贍養費,列出的生活開支包括房租、飲食、幫傭、美容、旅遊和珠寶首飾等,要求72歲的新加坡籍丈夫每月支付1萬新元。
不過,法院經過逐項評估後,駁回了她的申請。
生活費降了,丈夫被妻子起訴
根據新加坡家庭法院9月29日公布的判詞,這對夫妻於2012年在中國結婚,年齡相差16歲,兩人沒有孩子。
婚後,妻子曾持探訪准證在新加坡生活,並與丈夫一起住在其父母名下的房屋。
後來,由於丈夫無法繼續擔任她申請永久居民身份的擔保人,妻子返回上海。兩人從2013年底開始長期分居兩地。
妻子稱,丈夫從2013年底開始每月給她3000人民幣作為生活費。
到了2023年9月,丈夫不再前往中國與她見面,但仍繼續提供每月3000人民幣。
2024年10月起,這筆錢進一步降至每月600人民幣。
妻子認為,生活費大幅縮水,已經無法維持原來的生活水平,於是向新加坡法院申請臨時贍養費。
她要求丈夫每月支付1萬新元,並要求從2024年10月開始計算。

贍養費連旅遊珠寶都算進去
妻子向法院提交的月度開支預算約為12880新元。
其中包括房租、水電、食品、外出用餐、交通、醫療、個人護理、聘請幫傭、娛樂,以及旅遊和珠寶首飾等消費。
她也表示,夫妻過去曾維持較高的生活水平,因此這些開支應該被納入贍養費的考慮範圍。
丈夫則不同意。他認為妻子的開支預算過高,並認為每月支付1497新元已經足夠。
目前,丈夫主要依靠公積金(CPF)提取款生活,每月收入約1629.99新元。對於妻子每月領取的600人民幣,丈夫確認目前確實是這筆金額。
在庭審中,妻子律師還追問丈夫,3000人民幣是否足夠妻子生活。丈夫承認,按照妻子過去的消費方式來看,3000人民幣「應該不夠」。
但法院最終並沒有單純根據這句話決定贍養費,而是進一步審查妻子的實際收入和合理生活開支。
法院先算:她每月合理開支是多少?
法院沒有完全接受妻子提出的1萬2880新元預算,也沒有採納丈夫提出的1497新元。
法官逐項審查後,認定妻子每月合理生活開支約為2559新元。
其中包括:
房租:約888新元
水電:約28新元
幫傭:約172新元
食品和雜貨:約300新元
外出用餐:約250新元
交通:約75新元
醫療和牙科:約65新元
其他個人護理、保險、娛樂等開支
法院沒有把旅遊和珠寶首飾計入這次臨時贍養費的合理開支。
不過,法院也沒有要求妻子只能維持最低生活水平。例如在娛樂方面,法官仍計入了每月250新元。
法院最終駁回申請
接下來,法院審查的是妻子自己的經濟來源。
判詞顯示,妻子每月有約7600人民幣的房屋租金收入,另有約2947.90人民幣的退休金。
兩項收入合計約1萬547.90人民幣,按案件中的匯率計算約為2008新元。再加上丈夫每月提供的600人民幣,摺合約570新元。也就是說,她每月實際可以獲得的收入和生活費合計約為2578新元,與法院認定的合理月度開支相差約19新元。
這也成為法院駁回臨時贍養費申請的關鍵。
法院認為,臨時贍養費主要是為了滿足當事人的即時經濟需要。
在這起案件中,雖然丈夫把原本提供給妻子的3000人民幣降到了600人民幣,但法院在綜合考慮妻子自己的租金和退休金收入後認為,她目前每月已有的收入,加上丈夫提供的生活費,已經略高於法院認定的合理生活開支。
因此,沒有必要再向丈夫判給她每月1萬新元的臨時贍養費。
妻子目前已經針對這項裁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