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友提出分手而拳打腳踢 前科男被判坐牢

示意圖。(圖:iStock)
一名有家暴前科的男子因不滿女友提出分手,不僅對她拳打腳踢,還擅自把女友的裸照發給她的同事和老闆,結果被判坐牢14個月又10個星期。
29歲的男子Tham Quan Hui對五項控狀認罪。被告還因為違反保護令,掐住他父親的脖子而被控。法官在量刑時,把被告面對的另外12項控狀考慮在內。
這起案件發生在今年三月。被告在女友提出分手後,跑到女友的工作地點質問她,對她拳打腳踢,還搶走她的手機。在這之前,被告曾在2021年因為違反保護令,辱罵父母和掐住父親的脖子,而被判坐牢七個星期,外加罰款2000元。他在去年10月又故態復萌,對父親動粗,結果被捕。兩個月後,他又因為在保釋期間偷竊而再度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