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本地最大洗錢案 被告王寶森被判監13個月

涉及本地最大的30億元洗錢案的被告王寶森昨天(16日)在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坐牢13個月,是涉案十人中第三個認罪後被治罪的被告。
涉及本地最大的30億元洗錢案的被告王寶森昨天(16日)在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坐牢13個月,是涉案十人中第三個認罪後被治罪的被告。
刑期從去年8月15日他被捕之日開始算起,加上他如果在獄中行為良好可獲得約三分一的折扣,意味著他或許在這個月底就可出獄。
隨著他的認罪和被判刑,王寶森也同意當局充公他名下所有價值超過800萬元的資產。
32歲的中國籍被告王寶森共面對八項牴觸貪污、販毒、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使用偽造文件、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以及牴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
控方以其中兩項牴觸貪污、販毒、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加以提控,其餘的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銀行存近60萬元贓款 用部分贓款支付購買公寓費用
根據案情,王寶森的妻子何慧芳的滙豐銀行戶頭裡,在去年1月左右被發現存入一筆59萬9965元存款,王寶森之後提交一份虛假借貸合約給滙豐銀行,作為上述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王寶森落網後,無法說出這筆款項真正來源,先是指款項是借貸償還的款項,後來又說是他父親出售海外房產所得,但這筆錢雖然在他妻子名下,但其實是屬於王寶森的,控方表示這些錢都是他參與非法遠程賭博所獲得的贓款。
另外,何慧芳在2021年6月7日購買了一間湯林生路公寓單位,2022年3月30日,王寶森使用Hornet Bee國際貿易公司的147萬6850元,支付這間公寓10%的購屋款項。這筆款項相信也來自非法線上賭博贓款,他曾否認款項是他的,後來改口說是他出售比特幣所得,但始終無法合理說明資金來源。
逾800萬元資產被充公
王寶森認罪被判刑後,同意讓他、妻子以及公司名下的全部資產被充公,庭上揭露這些包括房產、存款和豪華車子的資產,價值約809萬元。
其中,王寶森妻子何慧芳個人名下的三個銀行戶頭裡,以及一家HUIXIA TECHNOLOGY的投資私人有限公司銀行戶頭裡的共326萬6884元存款被充公。
何慧芳是這家公司唯一的股東和董事長,當初成立這家公司的目的就是要幫王寶森申請家屬證,讓他在本地居留。
另外,何慧芳名下一間價值443萬400元的房產也將被充公。
王寶森名下一輛價值28萬4000元的豪華車子豐田Alphard Hybrid Elegance也被充公,此外,從他們住家搜出的千元、百元、人民幣和美金鈔票也全部被充公,這些現金鈔票的總金額為11萬2871元。
原本面對兩控狀 認罪前加控六項罪狀
王寶森去年8月15日和其他九個涉案的被告一起落網後,面對兩項牴觸貪污、販毒、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指他持有超過11萬2000新元的現款,而這筆錢的全部或部分款項是他非法參與網絡賭博的犯罪所得。
另一項控狀則指他利用非法遠程賭博的錢,購買一輛豐田Alphard Hybrid Elegance汽車。
他在今年3月尾進行的審前會議上表示願意認罪,控方之後在本月11日加控他六項罪狀,指他在接受調查期間向警方說謊、唆使妻子向銀行提交偽造文件以及牴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等。
新控狀指他的滙豐銀行戶頭裡持有疑是非法線上賭博所得的59萬9965元贓款;2023年5月25日前後,他涉嫌唆使妻子何慧芳提交虛假借貸合約給滙豐銀行,作為上述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王寶森也被指在2023年8月16至10月18日期間,四次向警方撒謊,指位於湯林生路的公寓單位是妻子前男友所購、銀行戶頭的款項是自己和妻子的朋友或客戶所歸還的貸款,以及是售賣中國兩個房地產所得。
2022年3月30日,王寶森涉嫌使用Hornet Bee國際貿易公司的147萬6850元,支付湯林生路公寓單位10%的購屋款。這筆款項相信也來自非法線上賭博贓款,而王寶森無法合理說明資金來源。
另外,王寶森在2019年申請工作準證時,涉嫌提交虛假聲明,指他會被聘為Tonta私人有限公司的市場經理助理。他也在2021年申請延長工作準證時,提交了虛假聲明。
截至目前,涉案的蘇文強、蘇海金和王寶森已被治罪,其他涉案七人的案件仍在審前會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