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籍男子大衛在泰國被捕。(檔案照片)
針對荷蘭村銀行劫案嫌犯的引渡申請,英國法院裁定新加坡的申請符合英國法律,申請交由英國內閣大臣定奪。
2016年7月7日早上11時30分左右,荷蘭村發生轟動一時的銀行搶劫案,加拿大籍的大衛·羅奇(David James Roach,28歲)涉嫌在渣打銀行分行恐嚇職員,劫走了大約三萬元現金後逃之夭夭。大衛·羅奇事後逃到泰國曼谷,卻因沒有申報攜帶巨款入境而被捕,遭判入獄14個月。
我國警方事後曾向曼谷當局提出要求,將他引渡回國面控,由於新加坡和泰國沒有引渡條約,我國警方提出的引渡要求遭到拒絕。
案件過後進入膠著狀態,直到大衛·羅奇在上個月11日刑滿出獄,被驅逐出境遣送回國,同日途經英國時被逮捕。內政部和總檢察署昨日發表聯合文告,指英國法院已在昨日裁定新加坡提出的引渡申請符合英國法律。
《聯合早報》之前報道,英國政府在處理引渡程序時,要求我國保證就算法庭裁定大衛·羅奇搶劫罪名成立,他也不會被判處鞭刑。
根據英國的引渡法律,在沒有獲得這項保證的情況下,當局無法將他引渡到新加坡。英國法院目前已將引渡申請交由英國內閣大臣定奪,內政部表示新加坡政府將繼續與英國當局緊密合作推動此事。
大衛·羅奇在本地犯下一項搶劫罪和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洗黑錢罪,一旦罪成可面對高達10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