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家族辦公室移民解析

2022年08月19日   •   9234次閱讀

新加坡(Singapore),舊稱新嘉坡、星洲或星島,別稱為獅城,是東南亞的一個島國,政治體制實行議會共和制,首都為新加坡市。新加坡位於馬來半島南端、馬六甲海峽出入口,由新加坡島及附近63個小島組成,其中新加坡島占全國面積的88.5%。新加坡島東西約50千米,南北約26千米,國土面積728.6平方千米。截至2021年8月,新加坡總人口568.6萬,公民和永久居民404.4萬。新加坡為亞洲四小龍之一。2020年,新加坡國內生產總值為3400億美元,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為5.98萬美元,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為-5.8%,貿易總額為6923.6億美元。

新加坡位於馬來半島南端、馬六甲海峽出入口,北隔柔佛海峽與馬來西亞相鄰,南隔新加坡海峽與印度尼西亞相望。由新加坡島及附近63個小島組成,其中新加坡島占全國面積的88.5%。新加坡島東西約50千米,南北約26千米。20世紀60年代,新加坡陸地面積581.5平方千米,經過多年填海造地,已增加25%,國土面積728.6平方千米,政府計劃到2030年再填海造地100平方千米。新加坡屬東8時區,沒有夏令時,與北京沒有時差。

新加坡累計吸收外國直接投資19122.7億新元,較上年末增加1801.0億新元。外資主要來源於美國(占22.4%)、日本(占6.9%)、盧森堡(占5.8%)、英國(占5.3%)、中國香港(占4.0%)、瑞士(占3.6%)、加拿大(占2.9%)、中國大陸(占2.3%)、馬來西亞(占2.0%)。外資的行業流向主要為金融保險業(占54.4%)、批發零售業(占14.8%)、專業科技服務和商業服務業(占11.7%)、製造業(占11.6%)、房地產業(占2.5%)和運輸倉儲業(占1.9%)。另據聯合國貿發會發布的《世界投資報告》,2020年新加坡吸收外資流量905.6億美元,截至2020年末,新加坡吸收外資存量1.9萬億美元。

新加坡金管局2022年4月11號正式公布新加坡家族辦公室免稅激勵計劃的調整。此次調整可謂是史無前例。針對本次的政策調整,為大家進行一次全方位的解讀。

新加坡家族辦公室新規出台

2022年4月11日,新加坡金融監管局宣布了由家族辦公室直接管理的資金符合第13O條和第13U條稅收豁免計劃的更新條款。13O計劃下基金的最低資產管理規模為1000萬新元,並且要在兩年內增加到2000萬新元。此前,新加坡金管局對13O計劃並無最低資產管理規模要求,13U計劃的門檻則是5000萬新元。新規已於4月18日生效。

家族辦公室歷史由來:Family Office(即家族辦公室)最早起源於古羅馬時期的大 「Domus」 (家庭主管)以及中世紀時期的大」 Domo」 (總管家)。其主要目的是為富裕家族管理財富,讓家族財富得以世代傳承。家族辦公室以往集中在西方國家,但隨著亞洲財富日漸成熟,東方國家對家族辦公室的關注與需求也在逐漸提高。

新加坡家辦概況及常見架構:新加坡家族辦公室一般包括兩家公司,一家是基金公司,持有家族擁有的各類資產,另一家是基金管理公司(也可稱為單一家族辦公室),該公司向基金公司提供基金管理服務。基金公司可申請適用新加坡《1947年所得稅法案》中的稅收豁免計劃,即13O計劃和13U計劃,而基金管理公司基於管理家族財富的需要,可聘請家族成員及當地專業投資人士作為投資經理,申請人可作為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符合條件的家族成員可作為投資經理進而可申請新加坡工作準證(EP)並前往新加坡進行投資管理工作。

同時,EP持有人的家族成員,包括配偶、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及父母可通過申請DP及LTVP的方式獲取新加坡簽證。新加坡家族辦公室因其在財富管理、稅收優惠和身份規劃等方面的優勢,受到全球富豪的關注。

備註:13O計劃下,基金公司只能是新加坡註冊公司,而13U計劃下,基金公司可以是各種實體(新加坡或離岸公司、信託和有限合夥皆可)。

新加坡家辦新規具體條款解析

新加坡家辦新規調整主要涉及4個方面:最低資產管理規模、本地投資、專業投資者數量和總業務支出。

1.最低資產管理規模

新規下,13O投資門檻提高,基金最低資產管理規模為1000萬新元,申請人須承諾在兩年內增加到2000萬新元。此前,新加坡金管局對13O計劃並無明確的最低資產管理規模要求,但建議至少500萬新加坡元。

13U計劃的門檻則是5000萬新元不變。

2.本地投資

新加坡金管局規定,家辦的基金公司需要在任何時間點將其資產管理規模的至少10%或新幣1000萬(以較低者為準)投資於新加坡的「本地投資」。若申請人在申請時無法達到這個條件,基金公司將有一年的寬限期達到此條件。13U和13O政策一樣,須達到最低「本地投資」條件。

3.專業投資人數量。新規下,13O計劃的專業投資人變為至少2名,如果家辦在申請時無法僱傭2名專業投資人,將獲得一年的寬限期以僱傭第2名專業投資人。原政策是至少需要僱傭1名專業投資人。新規下,13U計劃要求僱傭至少3名專業投資人,其中至少1名專業投資人為非家族成員,如果家辦在申請時無法僱傭1名非家族成員作為專業投資人,將有1年的寬限期滿足該要求,而原政策沒有非家族成員僱傭要求。

4.分級式總年度業務開支

根據新規定,在13O和13U計劃下,新加坡家辦依據管理的資產規模來滿足分層次的業務支出標準。新規下,13O計劃最低總業務支出標準為新幣20萬,13U計劃的最低總業務支出標準為50萬。而原政策下,13O和13U的總業務開支要求為20萬新元,且不受資產管理規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