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多次性侵同居女友的女兒,導致她懷孕,並產下女嬰。
29歲被告昨日承認三項性侵未成年少女罪,法官展期至11月29日下判。
案發時,被告年齡在26至27歲之間,他比女友,即受害者的母親,年輕10歲。受害者案發時年齡在14歲至15歲,現年16歲。
被告和女友於2015年認識,2016年5月兩人同居,受害者過後搬過來和他們一起住。
案情顯示,受害者在10歲至12歲之間,曾遭一名家庭成員性侵犯,心理蒙上陰影,她通常會迴避被告。兩人的關係沒那麼親密。
充當父親角色 逐漸贏得信任
被告充當起受害者父親的角色,逐漸贏得受害者的信任。被告會花錢替受害者慶祝生日,並帶她去做她喜歡的活動,如滑冰等。
被告也承擔了煮飯和打掃房子的責任。當受害者生病的時候,被告會照顧她,當她需要幫助做功課,他會指導她。
日子久了,被告和受害者變得親密,發展出一種類似父女的關係。受害者稱被告為「爹地」。
被告對待受害者的方式讓她感到安全,他為受害者提供了她渴望但無法從親生父親那裡獲得的父愛和親情。
2018年10月至12月間,兩人的關係發展成為肉體關係,他們多次發生性關係,直到2019年12月為止。被告每次都是在女友出去工作時候,與受害者歡好。
後來,因受害者懷孕,被告沒與受害者性交,而改為進行口交。
去年5月14日,受害者腹部疼痛,被送入醫院後,證實為陣痛。她隔天產下女嬰。根據脫氧核糖核酸(DNA)測試顯示,女嬰的生父是被告。
受害者並沒有在出生證書填上生父的詳情。5月26日,受害者為女嬰註冊,當局發現受害者未滿16歲,便轉交警方處理。警方過後逮捕被告。
根據兒童指導診所醫生的報告,受害者反覆遭遇性侵的經歷,導致她有自殺念頭。此外,受害者睡眠困難,致使她喜怒無常並易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