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嫂偷竊成性,撬開沒鎖好的信箱,偷走300元補助券,還在商場和超市偷耳機和食物,被控後還在庭上稱:「我沒殺沒搶,為什麼要判預防性監禁?」
被告林明玉(58歲,音譯)牴觸8項偷竊控狀,控方針對其中3項提控,其餘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情披露,被告在去年10月經過榜鵝坊第206A座組屋時,發現其中一個信箱沒鎖好,她往裡面瞄了一眼,發現裡面有一封看似裝有補助券的信封。她撬開信箱,拆開信封,把裡面15張總值150元的補助券占為己有。被告也在同個月內同個地點偷走另一戶人家總值150元的補助券。她隨後在同個月7日到16日期間,共8次在超市使用其中10張補助券。一名失主遲遲收不到補助券,又發現信箱鬆脫,於當月19日報警。
調查發現,被告還在2019年9月29日中午12時23分,在金文泰商場內偷走兩個總值約160元的藍牙耳機。
她也在隔年6月4日下午5時許,在城市廣場的日本超市內偷走200多元的食物,超市職員檢查電眼後,當晚報警。
早前在過堂時,控方要求判被告預防性監禁,被告當場說:「我沒殺人,也沒拿刀搶,為什麼要預防性監禁,不是殺人嘞!」
法官前天(8月31日)同意控方要求,下令準備預防性監禁報告,案展至9月17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