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男居民稱患上「電磁波過敏症」,指遭隔了兩層樓女鄰居單位內的電磁波「騷擾」,身心飽受折磨,將對方告上法庭。

男居民稱患上「電磁波過敏症」,遭女鄰居單位內的電磁波「騷擾」,身心飽受折磨,將對方告上法庭。
這起鄰里糾紛發生在芽籠東2道的一間公寓,起訴人顏志偉(人名譯音)稱患上「電磁波過敏症」(electro hypersensitivity,簡稱EHS),指隔了兩層樓的樓下女鄰居陳玉婷在家中安裝了無線電干擾機(WIFI jammer),又設立多個無線網絡,這些設備發射出的電磁波導致他身心受創。
有鑒於此,他在防止騷擾法令(POHA)下狀告陳玉婷,要求禁止使用無線電干擾機、並指她和租戶同謀刻意安裝過多的無線網等。
對此,辯方律師表示,沒有證據顯示陳玉婷通過無線電干擾機和無線網絡,對顏志偉進行威脅,從而造成他受到驚嚇,而使用無線電干擾機也不足以構成非法盯梢(unlawful stalking)的罪行。
此外,顏志偉也沒證據證明,他所遭到的電磁波是從陳玉婷的無線電干擾機發出來的,更何況,本地也沒條例指出,在家安裝無線電干擾機是違法的,如今住戶在單位內安裝超過一個無線網絡已屬於「新常態」。
患「電磁波過敏症「」
法官在判詞中表示,顏志偉稱被法國籍醫生診斷患有電磁波過敏症,然而雙方在去年10月22日進行審前會議,顏志偉卻沒有申請要求醫生出庭供證。
調查也發現,這名醫生是一名退休的腫瘤學家,在神經病學和電磁場的領域中沒有專業知識。
另外,沒有專家的證據顯示,顏志偉的「電磁波過敏症」與無線網絡的電磁波有關。(人名譯音)
記者:江欣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