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訊)不滿馬賽地司機不讓路,南大副教授超車後,再緊急煞車三次,導致對方撞上。法官斥責,行為是公路暴力!
《新明日報》今年初報道,被告王建良(57歲)是南洋理工大學電子工程系副教授,他面對魯莽行為危害他人安全、惡作劇與刑事暴力三項控狀。受害人是60歲馬賽地司機林永順。

被告王建良。(檔案照)
案情顯示,前年3月16日傍晚5時50分左右,被告與受害人行駛在靠近裕廊西先驅北路,要進入泛島高速公路的車道。當時交通擁擠,車輛行駛緩慢。
被告嘗試進入車道時,受害人不肯讓路,引起被告不滿。他刻意加速,在路肩上超車,過後還在一分鐘內緊急剎車兩次。
隨後,被告故意跟隨受害人換車道,又突然第三次緊急煞車。這次,受害人來不及停車,撞上被告車子後方防撞杆。事後,被告要求看受害人的駕照,但對方要他依照車牌向陸交局查詢,被告氣憤難耐,對著受害人大嚷。當受害人回到車上,被告強行打開車門,強拉手臂。受害人推走被告的手,被告手機落地。
受害人過後上車鎖門,被告發現無法開門,猛打窗戶,之後也狂打引擎蓋四次,導致凹陷,阻止受害人離開。受害人的馬賽地維修費是4333元(1萬3000令吉),雖然被告有意支付,但遭受害人拒絕。
庭上昨午播放兩人車上的行車記錄視頻,身穿紫色上衣的被告情緒明顯激動。法官斥責,被告違例加速又超車,車內外的失態行為構成公路暴力。(人名譯音)
控方表示,被告觸犯雜項(公共秩序與騷擾)法令被定罪,有類似案底。據了解,被告曾在2006年9月13日上午9時30分左右,於武吉知馬上段附近的雅姿園公寓內,向公寓保安人員吐口水,判處罰款2000元(6000令吉)。被告刻意觸犯交通法令,在交通尖峰時段做出危險行為,可能造成的更嚴重後果。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說,被告是因為對方不肯交換個人資料而被激怒,對方也為了離開現場,將被告推向其他行駛的車子。被告在南大任職28年,榮獲不少獎狀。被告妻子是國大的高級研究科學家,兩人育有12歲、19歲及25歲的孩子,被判監無疑會影響他的事業,也影響家庭。
最後,法官認同控方所說,判他入獄1周,吊銷執照6個月,及罰款2000元。被告昨午在妻子陪同下上庭,要對刑罰上訴,目前繼續以5000元(1萬5000令吉)保釋。
南洋理工大學發言人受詢時表示,校方期盼所有屬於學校的成員都秉持最高的道德標準,也時刻遵守法律。涉事教授在等待校方決定紀律處分前,已被暫停職務。
Post in:中國報 Johor China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