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註冊小知識】關於新加坡公司分紅,進來看

2020/03/19   •   2萬閱
了解新加坡分紅(股息派發)的規則至關重要。本文深入探討了分紅所需的利潤、宣布分紅的時間和方法、相關注意事項以及董事的法律責任。包括利潤的來源、如何宣布分紅、中期與末期股息的區別,以及分紅是否產生債務等關鍵信息,旨在幫助投資者更好地理解新加坡公司分紅機制。

分紅也稱為股息派發。股息只能從利潤中派發。因此,只有在確定了公司有足夠的利潤,能夠從其中派發股息時,才可以宣布是否分紅。新加坡福智霖現就分紅所需要了解的小知識總結如下。請看。

01 利潤

這是指公司的利潤,而不是公司所屬的任何集團的利潤。利潤僅在宣布股息派發時可用

公司只要確保有凈收入流入,就不必使用實到資本(即公司股東認購的資本)來進行分紅

資本增值是利潤的一部分,除非公司另有規定,是可以用於分紅的

股息可以從出售資本資產所實現的資本收益中派發

利潤不包括資本折舊,除非將其用於抵消此類損失

利潤可以包括結轉的上一年利潤。因此,無需只從當年獲得的利潤中派發股息,若已用上一年的保留利潤以致無法分配,則不能從中派發股息。

公司可以做出規定限制 來決定利潤是否用於分紅

公司在清算後則不可以進行分紅

除非公司另有規定,股東不能強迫公司分紅。但需要考慮是否會構成對一些股東的不公平。

02 宣布

一般來說,董事在公司的股東周年大會(AGM)與股東中進行表決通過,從而決定特定的利率 。這種股息稱為年底花紅。如果公司未做另行規定,根據新加坡《公司法》規定的示範章程,宣布的花紅金額不得超過董事會確定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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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可以派發中期股息,可用公司的利潤作為分紅依據。這些股息支付通常在公司的年度股東大會和最終財務報表發布之前進行,並且通常在公司的中期財務報表中進行。

03 注意事項

有效宣布了末期股息後,則該股息支付成為公司欠其股東的債務。除非聲明中聲明將在以後的日期支付股息,否則應立即償還該債務。這種聲明不能被撤銷或取消,也不能減少股息金額

只有末期股息會產生債務。中期股息不會產生債務。

根據新加坡採用的分級稅制,股息接受者無需繳稅。因為用來支付股息的資金,即公司的利潤,是已經繳納了公司稅的。所以,公司在支付股息時無需再次徵稅

04 法律責任

在確定分紅後,如果沒有使用可用利潤支付股息,會發生什麼?

董事:

允許支付股息的董事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第403(2)條,每位故意支付或允許支付的董事均構成犯罪,一經定罪,可處以最高5,000新幣的罰款或12個月的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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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支付的股息超過可用利潤,則董事還應對公司的債權人承擔債務。

董事若在已知利潤不足的情況下仍然宣布股息派發,則會被判有罪。

董事也可能違反與公司有關的信託義務。該董事可能有責任彌補已支付的款項。

股東:

對於收到錯誤花紅的股東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是,知情的股東將有可能退還這些花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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