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煙區告示牌。(圖:CNA/Calvin Oh)
一名男子在幾個月內接連犯案,先是在亂丟煙蒂後辱罵執法的環境局人員,之後又在雜貨店企圖搶劫。他最終被判坐牢兩年半和鞭刑12下。
26歲的被告Chia Yin Xiang Harry 2023年8月在中峇魯廣場外亂丟點燃的煙蒂,被國家環境局的輔警攔下。他不但拒絕配合,還辱罵執法人員和比中指,甚至丟棄傳票並離開現場,輔警於是報警。
到了去年3月,他在義順一帶被警員發現隨身攜帶指節銅環。
一個月後,被告向祖母要錢買煙不果,負氣認為自己不如被警察逮捕更好,於是在凌晨闖入一間便利店,先假裝偷飲料,再手持鐵棒返回店內,架住收銀員頸部要求對方交出現金。所幸收銀員冷靜應對,成功勸走他並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