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不和竟高樓丟下鄰居電動腳踏車 男子被判監五周

遭被告拋下樓損毀的電動腳車。(圖:法庭文件)
和女鄰居鬧不和,男子撤銷推事投訴後仍氣憤難平,見鄰居把電動腳踏車停單位外,深夜裡喬裝打扮帶刀上門先刮花女鄰居的送餐袋,再抬起她的腳車拋下樓,被捕後昨天(3日)被判監五周。
根據法庭文件,涉案的32歲被告 Jaikishen Rai S/O Ashok Kumar Rai 承認行為魯莽危害他人性命安全的罪狀後昨天被判刑,另一項惡作劇的罪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和33歲的受害者同住烏美一帶,兩人不知何故長時間不和,被告一度到推事庭投訴受害人,但之後又撤銷對她的投訴。
儘管如此,被告仍對女鄰居十分不滿,一直憤恨難平,尋思著要找機會「報仇」。為此,他也摸清女鄰居的「日常」,知道她通常把送餐用的電動腳踏車停在家門口。
去年10月4日晚上,女鄰居回家將價值1000元的電動腳踏車和送餐袋一起放在家門口。
隔天凌晨1點20分左右,被告決定「付諸行動」,將女鄰居的電動腳踏車拋下樓,他先在家喬裝自己,戴上頭套、墨鏡和口罩,出門前也帶上一把11公分長的刀子。
到了女鄰居家門口,被告先用刀子胡亂刮花女鄰居的送餐袋,然後舉起她的電動腳車直接從六樓走廊拋下樓。
「報復」完後,被告迅速離開現場,但他的所作所為其實已被女鄰居的電眼拍個正著。
電動腳車落在一樓的草坪傷,所幸並未傷及路人。女鄰居清早起身後從電眼記錄中發現了被告的行為,她從一樓撿回腳車時發現腳車已嚴重損壞,直接報警。
警方鎖定被告的身份將他逮捕,被告事後也償還了女鄰居腳車和送餐袋1060元的維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