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戀物癖 男子承認偷走交警夾克和警用勤務包

2022/12/28   •   729閱
男子因患有戀物癖,承認偷竊交警夾克和警用勤務包。事件發生於2019年9月,被告迷戀制服,偷走警用物品,造成損失。案件涉及偷竊罪,判決延期至2月。了解戀物癖、制服迷戀及相關法律後果。

患有戀物癖 男子承認偷走交警夾克和警用勤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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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TODAY/Nadhirah Mansor

一名迷戀制服的男子偷走交警夾克和警用勤務包,今天對兩項偷竊罪認罪。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51歲的被告Lam Seng Yip趁一名交警在處理交通事故時,將他的交警夾克偷走。

案情顯示,這起事件發生於2019年9月20日。一名交警當時正在萬國埔和楊厝港路的交界處處理一起交通事故,便將摩托車停泊在後港9道第965座組屋前,並將交警夾克放在摩托車上。

被告當時駛過上述地點,看見摩托車上的夾克無人看管。大約半小時後,他再次回到交通事故現場,並將車子停泊在附近。

被告將價值約140元的夾克偷走,上面還有名牌和警曹的肩章。

留意到被告行為可疑,交警便追著他跑,不過被告順利逃走,駕駛車子離開。他之後將夾克上的名牌、肩章和徽章扔掉。

被告在同一天,在後港一座組屋的卸貨區被逮捕。

今年6月24日,一名女警員開了快速應急警車前往兀蘭11街第171座組屋辦案。被告剛好經過,發現這輛警車的車窗當時是被拉下的,車后座內有巡警勤務包。

被告打開車門將巡警勤務包偷走後,就立刻逃之夭夭,乘坐私召車回家。

巡警勤務包里含有總值超過380元的物品,裡頭有錢包、駕駛執照、信用卡、交警棒、警帽、警用雨衣、警用背心和一雙反光手套。被告隔天在他的住家被逮捕。

被告2018年被診斷患上戀物癖

根據心理衛生學院的報告,被告在2018年12月被診斷患上戀物癖,主要迷戀於制服部隊的制服,如軍隊制服或警察制服等。該案件的判決延期至2月進行。

偷竊罪名一旦成立,被告可被判監禁長達三年、罰款,或者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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