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從本周三(9月23日)起,新的通勤行為管理條例將正式生效。在公共巴士上外放大聲音頻、將腳放在座位上、亂扔垃圾以及飲食的乘客,將面臨最高500新元的罰款。
對於更嚴重的違規行為,例如在巴士轉換站或終點站造成阻塞、危及其他通勤者,或弄髒公共巴士、轉換站及終點站的任何部分,最高罰款額度將高達5,000新元。
陸路交通管理局(LTA)於周一公布了這些規定。此前,議會已通過立法修正案,允許對公共巴士及巴士轉換站的通勤行為進行監管,該修正案通過至今已近一年。
LTA表示,巴士方面的處罰標準與現有的軌道交通網絡監管條例保持一致。
誰有權執行處罰?
根據新規,公共巴士運營商的授權員工(包括檢票員和巴士轉換站工作人員)可以向涉嫌違規的人員發出「行政違規通知書」。
隨後,LTA將對這些案例進行調查。
不過,巴士司機不具備同樣的執法權,以便他們能專注於安全駕駛這一首要職責。
LTA表示:「儘管如此,根據運輸條款,司機仍有權建議乘客停止干擾或破壞性的行為。」
如果乘客不配合,司機可以要求其下車。若乘客拒絕配合,司機可尋求巴士運營控制中心的協助,在極端情況下可報警處理。
LTA在周一表示:「公共運輸是一個共享空間,每位通勤者在確保優雅、愉快的通勤環境方面都扮演著重要角色。」
「儘管有了這些新規,LTA和公共巴士運營商在處理不文明通勤者時仍將保持裁量權和公平性,特別是針對身體或心理健康狀況有特殊需求的通勤者。」
LTA在去年3月曾宣布,將加強對新加坡公共運輸中干擾和破壞行為的執法力度。
在此之前,從2024年12月起,當局已引入新的標識,鼓勵通勤者更加體諒他人,包括降低噪音、僅占用一個座位以及不要坐在地板上。
巴士上也同步引入了提醒通勤者降低噪音的標識。
在2025年10月《交通部門(雜項修正)法案》經過辯論並獲得通過時,政府表示,旨在統一巴士和火車在應對不文明行為方面的監管框架。
政府列舉了亂扔垃圾、飲食,以及通過手機外放音樂或視頻造成騷擾或困擾等行為,作為此次監管的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