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之前涉強姦獲判無罪,七旬老醫生黃中武近期又涉案,承認亂開藥方,過量出售咳嗽藥水等藥物,還解釋說讓病患滿足藥癮,就能好好工作,日後遲早脫癮,找他比起找芽籠毒販更好。對此,大法官梅達順表示,說法令人震驚。
《新明日報》報導,71歲的黃中武在勿洛北2道第418座組屋樓下經營「黃氏西藥房」診所超過40年。本報日前報道,他曾涉嫌於診所內非禮強姦一名女大生,然而經由審訊及上訴後,最終所有罪名不成立。
不過,醫理會日前以20項罪名提控黃中武,指他亂開咳嗽藥水及其他藥物給10名病患,提供的劑量超出標準,並且沒有準確記下相關醫療記錄。
黃中武認罪後,紀律審裁庭判他吊牌20個月。

七旬老醫生黃中武。(檔案照)
醫理會不滿刑罰,提出上訴,案件今早在三司特別庭審理。
代表醫理會的律師表示,醫理會認為刑罰太輕,應該判黃中武吊牌30至36個月。
律師揭露,10名病患中,有至少5人對藥物上癮,但他卻繼續賣藥給他們。
大法官梅達順指出,他查閱案件記錄,發現黃中武的解釋令人震驚。黃中武說,他之所以沒有把病患交給專科醫生或戒毒所,是因為他認為「戒毒」沒有用,而他「有辦法治療」他們。黃中武認為,只要滿足病患的藥癮,他們就能好好工作,不再為經濟上的壓力煩惱,遲早能擺脫藥癮。
另外,黃中武也曾表示,病患找他開藥,比起找芽籠毒販更好。
根據控狀,黃中武曾經混合三種藥物在一起,然後出售給一名病患。然而,醫理會並未查明該病患是否也是上癮的病患之一。
大法官認為,10名病患的情況各有不同,認為有必要釐清各個案件的細節,因此再做陳詞。
上訴庭法官朱迪柏拉卡斯問醫理會的律師,為什麼黃中武會將藥混合後出售?
律師回答說,黃中武稱只是想將「藥物稀釋」,然而根據醫理會專家的看法,黃中武並不是在「稀釋藥物」,而是把藥物混合後弄得更加有害。
代表醫理會的律師指出,紀律審裁庭認為黃中武並不是為了牟利而犯案,還列為減輕刑罰的考量。然而,律師認為紀律審裁庭的判決有誤,認為黃中武就是為了牟利犯案。
對此,上訴庭法官莊泓翔指出,如果黃中武確實是為了滿足病患的藥癮才開藥,他不明白為什麼紀律審裁庭不認為他是為了牟利。
大法官表示認同,指黃中武很明顯並不是無償分發藥物,同樣不明白為什麼紀律審裁庭能說他沒有任何經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