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購法出了之後,
類似的新聞層出不窮。
人們都人心惶惶...
在我們文章的評論下面,
總可以看到一個提問:


可見,
這是所有讀者一致的疑問:
回國給家人帶點東西沒事吧?

然而,官方這次給出的答案,
真的是涼了..
剛剛,官方給出了準話...出國黨哭暈了!
要知道每次回國,
親朋好友都涌了上來,
都裝作不經意地讓帶幾件東西..
就算他們不說,
自己也得適當買一些,
當做禮物。

回國前買東西,
這都成為海外黨回國的定律了。

現在也正是Final季,
之後大家都會大包小包地準備回國..
而如今在新代購法之後,
大家都懵了,
尤其是不少人的慘痛經驗,
看的我們心裡顫巍巍:


到底還能不能幫親朋好友帶禮物?
十萬火急啊!
大家心裡都急瘋了,
給個準話啊!

而今天小編,就兩個字解決大家的疑惑:
不能!
或者說,
至少不能像以前那樣帶了..
不信?

呵呵,官方都已經發話了..

#幫親友帶禮物或被繳稅# 登上了熱搜,
全網都炸了!

讓我們看看文章里怎麼說的:

文中的小梅,可以說是和我們大部分人的情況一模一樣了。
可能不少人已經像小編一樣看暈了,文中沒有給出一個直接的答案。
而是再三強調《電商法》:
個人從事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同樣要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並如實申報納稅,否則將會被處以2萬~50萬元不等的罰款。
也就是說,事實上,你帶東西給誰都無所謂,不管是親朋好友還是你的客人,關鍵就是,
有沒有達到「經營活動」的基準!

如果你達到了經營活動的標準,就算你真的是帶給家人,也沒有用,
照樣罰款交稅!
最高可達50萬!
如果你沒有達到經營活動標準,退一萬步來說,你是轉手賣給他人,
你就不算違法!
到底什麼是「經營活動」的基準呢?
「經營活動」這個專有詞彙,聽得真的好累..
到底在這次新代購法中,
什麼算是「經營活動」呢?
小夥伴們,
再次敲重點了!

如果滿足下面一條,就算是「經營活動」,如果不如實申報納稅,就會遭遇
重罰!
最高可達50萬!
在澳的華人朋友們,
一定要注意啦!
這和我們的錢包可是息息相關,
要是一不小心,
就可能罰得褲子都不深,
賠的傾家蕩產啊!

1境外獲取總值在5000人民幣以上
境外獲取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予以免稅放行。
如果境外獲取物品超過5000人民幣以上,換算就是1000澳幣以上,下場怎麼樣,就是不言而喻了..
等著繳稅罰款吧!

有些小夥伴可能想鑽漏子,
我不在境外買,
我在免稅店買買買咯!

然而,你能想到的,別人早就想到了..
《電商法》早就想出了法子,整治這一招:
非免稅放行物品連同口岸進境免稅店購物額總計不超過8000元人民幣的,仍予以免稅放行。
也就是說..
境外獲取物品+免稅店產品,如果超過8000人民幣,
就將面臨罰款!

5000人民幣,換算只有1000澳幣
8000人民幣,換算之後1600澳幣
什麼奢侈品包包,
什麼護膚品和化妝品,
瘋狂購物買買買!

都別想了!

可能連親朋好友的禮物都買不齊呢!

哎,真的嘆氣啊!
不少人都炸了,懇求能把上限再調高一點,
不然真的太難辦了!

但是大家真的是Too young Too simple,這一條針對中國旅客的條款,已經是非常極其的仁慈了,
法律對於非中國國籍旅客,
那才是真正的嚴苛!
2非居民旅客自用物品2000人民幣以上
重點提醒:
非居民旅客攜帶2千元以上自用物品徵稅!
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54號:
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
「非居民旅客」,是指進境居留後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者。
對於長期定居在澳洲的華人華僑,無論是回中國探親還是旅遊,
大多數屬於「非居民」旅客。

因此,多適用於這條。
澳籍華人們許久不回一次國,回國去見親朋好友,只能帶2000人民幣以下了..
不管從哪裡帶東西回中國,也要留意哦!物價連年增高,2000元限額真的是比較緊張了。
2000塊約等於400澳幣,愛馬仕和LV真的永別了....
3有大量重複和未開封商品
可能很多小夥伴,都想說:幸好!
以後只要少帶點東西,或者帶點便宜的東西回國送送人就好啦..
例如澳洲的綿羊油、木瓜膏..
人情還是可以做的!

但是這條法律,告訴所有人,千萬不要太天真..
如果有大量重複或者未開封,仍極有可能被海關判定為「經營活動」,
那也還是逃不過啊..
提醒:啥叫合理自用?就是儘量不要有大量重複和未開封的商品。哪怕你只是買了2000塊的東西,但如果有大量重複商品,也有可能被海關判定為非自用,到那時恐怕就要繳稅了...

4必徵稅產品
不管你帶的東西總價值多少,如果有這些產品,你就必須主動向海關申報,否則
就得面臨重罰!
海關20種必徵稅產品:
有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放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電冰櫃)、洗衣機、照相機、複印機、程控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及外設、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傳真機、電子計數器、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家具、燈具和餐料。
大家一定要牢記以上四條,
否則,
上月在浦東機場的慘劇,
又要重現了..
代購的末日!中國機場「血洗」數百代購,跪下求饒都沒有用...
9月28日,浦東機場補稅區,人們看到了這樣一幕,成片的代購等待繳納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