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法出了之后,
类似的新闻层出不穷。
人们都人心惶惶...
在我们文章的评论下面,
总可以看到一个提问:


可见,
这是所有读者一致的疑问:
回国给家人带点东西没事吧?

然而,官方这次给出的答案,
真的是凉了..
刚刚,官方给出了准话...出国党哭晕了!
要知道每次回国,
亲朋好友都涌了上来,
都装作不经意地让带几件东西..
就算他们不说,
自己也得适当买一些,
当做礼物。

回国前买东西,
这都成为海外党回国的定律了。

现在也正是Final季,
之后大家都会大包小包地准备回国..
而如今在新代购法之后,
大家都懵了,
尤其是不少人的惨痛经验,
看的我们心里颤巍巍:


到底还能不能帮亲朋好友带礼物?
十万火急啊!
大家心里都急疯了,
给个准话啊!

而今天小编,就两个字解决大家的疑惑:
不能!
或者说,
至少不能像以前那样带了..
不信?

呵呵,官方都已经发话了..

#帮亲友带礼物或被缴税# 登上了热搜,
全网都炸了!

让我们看看文章里怎么说的:

文中的小梅,可以说是和我们大部分人的情况一模一样了。
可能不少人已经像小编一样看晕了,文中没有给出一个直接的答案。
而是再三强调《电商法》:
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同样要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否则将会被处以2万~50万元不等的罚款。
也就是说,事实上,你带东西给谁都无所谓,不管是亲朋好友还是你的客人,关键就是,
有没有达到“经营活动”的基准!

如果你达到了经营活动的标准,就算你真的是带给家人,也没有用,
照样罚款交税!
最高可达50万!
如果你没有达到经营活动标准,退一万步来说,你是转手卖给他人,
你就不算违法!
到底什么是“经营活动”的基准呢?
“经营活动”这个专有词汇,听得真的好累..
到底在这次新代购法中,
什么算是“经营活动”呢?
小伙伴们,
再次敲重点了!

如果满足下面一条,就算是“经营活动”,如果不如实申报纳税,就会遭遇
重罚!
最高可达50万!
在澳的华人朋友们,
一定要注意啦!
这和我们的钱包可是息息相关,
要是一不小心,
就可能罚得裤子都不深,
赔的倾家荡产啊!

1境外获取总值在5000人民币以上
境外获取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
如果境外获取物品超过5000人民币以上,换算就是1000澳币以上,下场怎么样,就是不言而喻了..
等著缴税罚款吧!

有些小伙伴可能想钻漏子,
我不在境外买,
我在免税店买买买咯!

然而,你能想到的,别人早就想到了..
《电商法》早就想出了法子,整治这一招:
非免税放行物品连同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仍予以免税放行。
也就是说..
境外获取物品+免税店产品,如果超过8000人民币,
就将面临罚款!

5000人民币,换算只有1000澳币
8000人民币,换算之后1600澳币
什么奢侈品包包,
什么护肤品和化妆品,
疯狂购物买买买!

都别想了!

可能连亲朋好友的礼物都买不齐呢!

哎,真的叹气啊!
不少人都炸了,恳求能把上限再调高一点,
不然真的太难办了!

但是大家真的是Too young Too simple,这一条针对中国旅客的条款,已经是非常极其的仁慈了,
法律对于非中国国籍旅客,
那才是真正的严苛!
2非居民旅客自用物品2000人民币以上
重点提醒:
非居民旅客携带2千元以上自用物品征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
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非居民旅客”,是指进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者。
对于长期定居在澳洲的华人华侨,无论是回中国探亲还是旅游,
大多数属于“非居民”旅客。

因此,多适用于这条。
澳籍华人们许久不回一次国,回国去见亲朋好友,只能带2000人民币以下了..
不管从哪里带东西回中国,也要留意哦!物价连年增高,2000元限额真的是比较紧张了。
2000块约等于400澳币,爱马仕和LV真的永别了....
3有大量重复和未开封商品
可能很多小伙伴,都想说:幸好!
以后只要少带点东西,或者带点便宜的东西回国送送人就好啦..
例如澳洲的绵羊油、木瓜膏..
人情还是可以做的!

但是这条法律,告诉所有人,千万不要太天真..
如果有大量重复或者未开封,仍极有可能被海关判定为“经营活动”,
那也还是逃不过啊..
提醒:啥叫合理自用?就是尽量不要有大量重复和未开封的商品。哪怕你只是买了2000块的东西,但如果有大量重复商品,也有可能被海关判定为非自用,到那时恐怕就要缴税了...

4必征税产品
不管你带的东西总价值多少,如果有这些产品,你就必须主动向海关申报,否则
就得面临重罚!
海关20种必征税产品:
有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大家一定要牢记以上四条,
否则,
上月在浦东机场的惨剧,
又要重现了..
代购的末日!中国机场“血洗”数百代购,跪下求饶都没有用...
9月28日,浦东机场补税区,人们看到了这样一幕,成片的代购等待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