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職人員動粗和爆粗口 一對男女被控上法庭

示意圖。(圖:iStock)
一對男女對公職人員動粗和爆粗口,被控上法庭。
警方發表文告說,今年7月23日傍晚6點50分左右,環境局人員在烏節連路一帶展開執法行動,發現涉事男女在非吸菸區吸菸。環境局人員上前阻止並向他們開出罰單。
隨後,這名33歲的男子對執法人員動粗和爆粗口,敲擊其中一名人員身上的隨身攝像頭,並拉扯掛繩,38歲的女子則推搡另一名執法人員,還嘗試觸碰對方的臉部。
兩人過後被捕。他們將在明天(15日)被控上法庭。
如果對公職人員使用辱罵性語言語言的罪名成立,他們可被判罰款高達5000元、監禁長達12個月或兩者兼施。此外,對公職人員動粗並妨礙他執行任務的人可能面臨長達4年監禁和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