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情況下新加坡公司可以豁免召開年度股東大會

2025年03月27日   •   1197次閱讀

在新加坡,根據《公司法》(Companies Act)的規定,大多數公司每年都必須舉行年度股東大會(AGM),以向股東報告財務狀況、批准財務報表、選舉董事等。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公司可以合法豁免召開AGM,從而簡化企業運營。

什麼是年度股東大會(AGM)

年度股東大會(AGM)是公司向股東彙報財務狀況、討論重大事項並進行決策的關鍵會議。通常,AGM涉及以下事項:

✔ 向股東報告公司的財務和運營情況

✔ 討論並批准財務報表、股息支付、董事選舉等事項

✔ 需要股東批准的決議事項進行投票

所有公司都必須召開AGM,除非符合特定的豁免條件

此外,公司需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申報AGM的日期,或在申請年檢時提供豁免詳情。

哪些情況下可以豁免召開AGM?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第175條,私人有限公司可以豁免召開AGM,但需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 所有股東批准免除AGM的決議

✅ 公司在財政年結日後5個月內將財務報表發送給股東

✅ 公司是私人休眠相關公司,並可免於編制財務報表

▶ 私人休眠相關公司 是指:

未進行經營活動的私人公司

未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總資產≤50萬新幣(如果是最終母公司,則按合併資產計算)

💡 需要注意的保障措施

✔ 任何股東可要求召開AGM,需在財年結束後6個月前提前14天通知公司

✔ 股東提出要求時,董事必須在6個月內召開AGM,公司也可向ACRA申請延期

✔ 若股東或審計師請求召開AGM審議財務報表,公司須在財務報表發送後的14天內召開AGM

不召開AGM的後果

⚠ 罰款:

逾期未召開AGM或提交年報(AR),ACRA可能處以300-900新幣不等的罰款

⚠ 法律訴訟:

持續違規的公司可能會被起訴至新加坡法院

⚠ 董事責任:

根據《公司法》第155條,五年內因違規被裁定三次以上的董事將被取消資格,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公司董事或參與管理。

⚠ 公司被關閉:

2016年修訂的《公司法》賦予ACRA權力,連續多年未提交AR的公司可能會被註銷。

豁免AGM的利與弊

⭐ 優勢

✔ 節省時間和成本:

適用於股東關係緊密、無重大決策的公司。

✔ 簡化行政流程:

書面決議代替AGM,可更高效完成決策。

⚠️ 劣勢

❌ 股東參與度降低:

股東無法直接在會議中表達意見或提問。❌ 透明度受影響:

對於規模較大的公司,缺少AGM可能影響治理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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