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根據《公司法》(Companies Act)的規定,大多數公司每年都必須舉行年度股東大會(AGM),以向股東報告財務狀況、批准財務報表、選舉董事等。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公司可以合法豁免召開AGM,從而簡化企業運營。
什麼是年度股東大會(AGM)

年度股東大會(AGM)是公司向股東彙報財務狀況、討論重大事項並進行決策的關鍵會議。通常,AGM涉及以下事項:
✔ 向股東報告公司的財務和運營情況
✔ 討論並批准財務報表、股息支付、董事選舉等事項
✔ 需要股東批准的決議事項進行投票
所有公司都必須召開AGM,除非符合特定的豁免條件
此外,公司需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申報AGM的日期,或在申請年檢時提供豁免詳情。
哪些情況下可以豁免召開AGM?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第175條,私人有限公司可以豁免召開AGM,但需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 所有股東批准免除AGM的決議
✅ 公司在財政年結日後5個月內將財務報表發送給股東
✅ 公司是私人休眠相關公司,並可免於編制財務報表


▶ 私人休眠相關公司 是指:
未進行經營活動的私人公司
未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總資產≤50萬新幣(如果是最終母公司,則按合併資產計算)
💡 需要注意的保障措施
✔ 任何股東可要求召開AGM,需在財年結束後6個月前提前14天通知公司
✔ 股東提出要求時,董事必須在6個月內召開AGM,公司也可向ACRA申請延期
✔ 若股東或審計師請求召開AGM審議財務報表,公司須在財務報表發送後的14天內召開AGM
不召開AGM的後果
⚠ 罰款:
逾期未召開AGM或提交年報(AR),ACRA可能處以300-900新幣不等的罰款
⚠ 法律訴訟:
持續違規的公司可能會被起訴至新加坡法院
⚠ 董事責任:
根據《公司法》第155條,五年內因違規被裁定三次以上的董事將被取消資格,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公司董事或參與管理。
⚠ 公司被關閉:
2016年修訂的《公司法》賦予ACRA權力,連續多年未提交AR的公司可能會被註銷。


豁免AGM的利與弊

⭐ 優勢
✔ 節省時間和成本:
適用於股東關係緊密、無重大決策的公司。
✔ 簡化行政流程:
書面決議代替AGM,可更高效完成決策。
⚠️ 劣勢
❌ 股東參與度降低:
股東無法直接在會議中表達意見或提問。❌ 透明度受影響:
對於規模較大的公司,缺少AGM可能影響治理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