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0新政】駕照吊銷期將延長至五年 危險駕駛最高刑罰增至十五年

2019/07/11   •   2萬閱
駕照吊銷期將大幅延長至五年,根據過去的吊照次數決定。新法案針對累積多次違規的駕駛者,最高可吊銷五年駕照。內政部加強對不負責任駕駛的懲罰,包括提高酒駕罰則、實行強制最低刑罰,以及嚴格的駕駛者賞罰記分制度。了解更多關於駕照吊銷、酒駕罰則和安全駕駛的最新規定。

公路交通(修正)法案將把駕照吊銷期,從現有的三年延長至五年,而吊照期限將取決於過去的吊銷次數,即與吊照「案底」掛鉤。

新法令生效後,面對六次吊照的駕駛者(即所累積的積分相當於在短時間內闖紅燈至少七次),駕照將被吊銷四年;面對七次或以上吊照的駕駛者,駕照將被吊銷五年。

根據現有條例,駕駛者在兩年內不得累積超過24分,而每闖一次紅燈就記12分。駕駛者在吊銷期滿後,重考獲駕照的那一年內,積分不得超過12分,否則駕照將再度吊銷。

只有理由充足和達到客觀條件,駕照才會弔銷或撤銷。視過去吊照情況而定,若積分超過24分或12分,才會再次吊照。至於撤銷駕照,如果是新手且積分超過12分,駕照才會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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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將採取四項措施,加強對不負責任駕駛行為的條例框架,包括上述提高吊照期和改善吊照和撤銷的程序。

四項措施如下:

加重不負責任駕駛行為刑罰

歸納為兩罪名:危險駕駛、粗心駕駛。

罪名可進一步分為四等級:導致死亡、嚴重傷害、傷害、危及性命。

提高酒駕刑罰

重犯者將面對更高刑罰以及更長的禁駕期。

實行強制最低刑罰(MMS)

針對因危險駕駛導致死亡或嚴重傷害罪行

酒駕者和重犯者將面臨更高刑罰

收緊監管力度

加強駕駛者賞罰記分制度(DIPS)

簡化吊銷駕照程序

最高駕照吊銷期從三年延長至五年

為了安全起見,如果新手的積分超過頂限,其各級駕照全被撤銷。過去兩年,有約0.3%的新手的駕照被撤銷。

另外,駕駛者過去以罰款銷案解決交通違規事件,法庭將當成加重罪行的考慮因素,因為罰款銷案的記錄很好地反映駕駛者的駕駛行為。

首兩次被吊照者將獲選參加駕駛者賞罰記分制度重新培訓課程。通過重新培訓者,吊銷期可大大縮短。累積的積分如果超過頂限的三分之一,也可通過完成安全駕駛課程,扣除四個積分。

此外,現有公路交通法令提到駕駛者發生車禍時如果涉及動物,應當如何應對,例如動物屍體如果妨礙交通,駕駛者應通知其他公路使用者;如果發現動物有主人,就該通知對方或警方。

該條文列出一系列的農場動物名單,包括牛、馬和狗等已不適用。(修正)法令因此將去除名單,以一般動物取代。

(信息來源: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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