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議會通過新法案,加強數據中心監管
新加坡議員在周三(10月7日)通過的一項新法律中,支持對數據中心實施更嚴格的監管,但同時也對該行業的競爭力與可持續性提出了質疑。
此次推出的《數字基礎設施法案》(Digital Infrastructure Bill)引入了兩套全新的許可制度,旨在增強主要雲服務和數據中心的安全性與韌性,並提升其在新加坡運營的環境可持續性。
在為期兩天、持續超過五小時的二讀辯論中,共有19名議員參與討論。數字發展與信息部高級政務部長陳紀豪(Tan Kiat How)在總結髮言中表示,議員們就競爭力、可持續性、資源稀缺、就業與技能以及基礎設施的安全性等實際問題進行了探討。
他強調,此次辯論強化了三大原則:首先,新加坡應前瞻性規劃,而非等待嚴重中斷或資源極度緊張時才採取行動;其次,數據中心的容量增長必須是有紀律的;最後,清晰且適度的監管並不等同於削弱競爭力。
「隨著經濟數字化和AI的廣泛應用,新加坡需要更多的計算能力,但我們的土地、電力、水資源和碳預算是有限的,」陳紀豪表示,「我們的目標不能簡單地是增加容量,而必須是從我們託管的容量中獲得更高的價值。」
監管細節:誰需要拿牌照?
該新法旨在夯實新加坡數字經濟的基礎,並提供監管透明度,以支持長期的基礎設施投資。具體規定如下:
環境可持續性許可:關鍵IT負載達到 3兆瓦 (MW) 或以上的數據中心運營商必須獲得許可。作為第一步,所有新舊數據中心都必須滿足設施級的能效要求(包括電源使用效率 PUE)。未來可能會引入針對IT設備和水資源效率的進一步要求。
安全與韌性許可:針對關鍵IT負載至少 10MW 的主要託管和雲數據中心,以及在過去三年中,其基礎設施即服務(IaaS)和平台即服務(PaaS)在新加坡用戶中平均年收入至少 1億新元(約7820萬美元)的主要雲服務提供商。
對於大多數違規行為,最高罰款可達 100萬新元 或該持牌人在新加坡年營業額的 10%(以較高者為準)。
競爭力之爭:是負擔還是優勢?
儘管支持監管,但議員們擔心這會損害新加坡的競爭力。議員 Sharael Taha 指出,監管應在提高標準的同時,確保新加坡不會失去競爭力。他認為,關鍵在於新加坡如何定位自己在下一階段 AI 經濟中的地位,確保每一兆瓦稀缺能源都能創造最大的經濟和戰略價值。
他質疑政府是否評估了合規成本(尤其是對於現有數據中心),以及這與區域競爭對手相比如何。
而議員 Edward Chia 則持有不同觀點,認為更高的標準反而能成為新加坡的競爭優勢。他認為,處理關鍵工作負載的公司更看重基礎設施的韌性,而長期投資者則看重監管的一致性。
對此,陳紀豪回應稱,新加坡並不以「最便宜的土地或電力」來競爭,因為其他市場在這方面更有優勢。新加坡的角色是一個值得信賴、互聯且高價值的樞紐,重點在於可靠性、安全性和便捷性。這意味著新加坡不需要託管每一個兆瓦,而需要託管「正確的容量」,並讓這些容量為新加坡創造更多價值。
資源壓力:電費會漲嗎?
議員們普遍認同數據中心消耗大量土地、水和電力。一些議員擔心,數據中心的擴張會給國家電網帶來壓力,甚至導致家庭電費上漲。
議員 He Ting Ru 認為,只有在電網基礎設施能夠輕鬆支撐額外能耗的情況下,才應引入新的數據中心容量,且升級成本不應由消費者承擔。
陳紀豪對此解釋稱,數據中心並不使用受監管的家庭電價,而是以商業費率從零售商購買或直接從批發電力市場購買,且需支付自己的專用電網連接費用。因此,數據中心的增長預計不會推高家庭電費。
關於是否會對數據中心容量設置「上限」,陳紀豪表示,設置一個「隨意上限」是不明智的,因為這會限制整體經濟的增長以及數字化技術在社會中的應用。
安全與韌性:防止「單點故障」
議員 Choo Pei Ling、Yip Hon Weng 和 Victor Lye 提出了關於「共模故障」(Common Mode Failure)的擔憂。他們指出,即使單個供應商有完善的韌性計劃,但如果多家銀行、診所和政府服務都依賴同一個雲供應商、同一個變電站或同一條電纜路徑,一旦該底層基礎設施失效,將導致大規模服務中斷。
議員 Yip Hon Weng 建議,對於具有共同依賴關係的主要數字基礎設施持牌人,應開展聯合恢復演習,測試基本服務能否在合理時間內恢復。
陳紀豪表示,該法案賦予了政府對主要供應商的整體可見度。單個運營商只能看到自己的事故,而監管機構(IMDA)則能看到整個系統,從而識別出單個運營商無法察覺的共同依賴模式和風險點。IMDA 將有權設定業務連續性、災難恢復和事故報告的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