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酒瘋襲警踢下體 蒙古女 囚12周 罰3千

2022/08/10   •   8108閱
蒙古女子醉酒鬧咖啡店,辱罵警員並踢警員下體,最終入獄12週罰3000元。案件涉及襲警、辱警等罪行,凸顯了醉酒擾亂公共秩序的嚴重後果。被告因思鄉之情和家庭因素向法官求情,但法官仍判刑以儆效尤。

蒙古女醉酒鬧咖啡店,遭逮捕後辱罵警員還狠踢男警員下體,前天判入獄12周罰3000元。

來自蒙古的敖登其木格(35歲)前天承認兩項襲警及辱罵公務員的罪名,其餘兩項罪名交由法官考慮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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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敖登其木格。(海峽時報)

根據案情,三巴旺路第1018號的咖啡店職員於2021年12月6日晚上報案,說有名喝醉的女子在騷擾顧客。

警員晚上8時52分抵達時,見到被告一副爛醉的樣子,費了一番口舌將她勸離咖啡店,但她卻在咖啡店外繼續騷擾其他公眾,警員因此將她上銬逮捕。

警方後來派遣41歲的女高級警曹長及20歲男警員到場支援,兩人將被告押上警車帶走。

途中,被告不斷掙扎反抗,女警曹長因此坐在她身旁將她按住。進入警局前,兩人想為被告做抗原快速檢測(ART),對方卻不停嚎啕大哭,不肯配合,兩人只能放棄。

兩人接著準備帶被告前往拘留所,但被告不肯走,還向女警曹長爆粗口。

好不容易到了拘留所,女警曹長解開手銬要為被告搜身時,對方趁機大鬧,男警員及其他警員立刻上前制伏她,但過程中,被告一腳狠狠踢了男警員的下體。

男警員事後求醫,醫生確認他下體有創傷,交代他該如何處理後給了他兩天病假。

此外,被告求情時說,她在2019年底嫁來新加坡,不久後遇上疫情,至今無法回國。

她說,家鄉有16歲的女兒及老母,思鄉情切導致她患上了抑鬱症,不久前還不幸流產。

被告請求法官從輕發落,判她罰款就好,並指其丈夫仍在積極幫她,陪她接受輔導,希望能夠儘早一家團聚。

法官下判時則說,襲警是嚴重罪行,被告必須入獄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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