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假名表男子告顧客拖欠付款敗訴 還2萬8000元

2023/07/22   •   2673閱
【消費者權益保護】 一名男子因銷售假冒名表被客戶拖欠付款,最終敗訴並被要求支付2萬8000元損失。案件揭示了購買時務必確認商品真偽的重要性,避免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了解如何保護自己的消費權益,避免經濟損失。

賣假名表男子告顧客拖欠付款敗訴 還2萬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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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iStock)

一名售賣仿冒名表的男子控告一名女子拖欠付款,不僅敗訴,還被對方反訴。

案情顯示,被告Hon G 和Tan Pei Li原本是朋友關係。被告在去年1月把自己的兩支名錶轉賣給受害人。雙方達成口頭協議,Tan Pei Li先支付2萬8000元,其餘的1萬6000元稍後再還。不過,被告交付兩隻名表後,卻遲遲收不到其餘款項,於是決定提告。

Tan Pei Li則指出,購表協議的關鍵條件是名表必須是真品,但經專家鑑定後,證實兩支手錶是仿冒的,因此提出反訴。

法庭最終裁定被告須償還Tan Pei Li原先支付的2萬8000元,外加8000元的其他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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