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和海港局加強監管船隻照明彈發射情況

新加坡海峽的船隻。(圖:路透社)
圖: 路透社
我國民航局和海事及港務管理局針對我國海域內的船隻在非緊急情況下發射照明彈的做法,加強監管。
兩家機構答覆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詢問時說,這麼做將對飛機運行構成危險,當局嚴正看待此事,並已提醒船隻,這麼做也觸犯了航空條例。
當局表示,這是因為在非緊急情況下發射照明彈可能造成飛機師混淆、分心,也可能造成他們不適,對飛機運行構成危險,尤其是起降的時候;而且這也可能讓人誤以為是呼救信號。
當局說,已經向違例者發出警告信。民航局表示,近幾年來,這類事件有所增加,尤其是在元旦前夕,有更多民眾致電當局表示關注。當局說,所幸,這些事件沒有影響飛機運行,也沒有飛機師因此尋求醫療援助。
船隻在元旦凌晨發射照明彈是海事領域的傳統。我國自1960年以來也有相關記錄。不過,本地知名攝影師Darren Soh今年元旦凌晨嘗試拍攝這個盛況時,卻發現只有兩枚照明彈被發射。他過後發現,民航局去年12月9日曾發出通告,提醒海事界這麼做是違法的,違例者可能面對高達兩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