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文華去年以《刻在我心底的名字》奪得金馬獎最佳電影原創歌曲。(檔案照)
(新加坡訊)《刻在我心底的名字》被指抄襲,創作人陳文華:問心無愧!
盧廣仲演唱的《刻在我心底的名字》在上周的「第32屆金曲獎」拿下年度歌曲,也在去年的「第57屆金馬獎」奪得最佳電影原創歌曲。吳宗憲日前指歌曲旋律抄襲西洋歌曲「Reality」,還有網民翻出與中國鋼琴家JINBAO的《自由が丘》演奏曲非常相似。
《刻在》由馬來西亞音樂人許媛婷、佳旺和新加坡音樂人陳文華作詞作曲。陳文華接受本報訪問強調:「我們問心無愧。」
陳文華錢晚受訪時語氣有些無奈:「這首歌已經推出一年,為什麼現在發生這樣的事情?我有點驚訝。不過既然已經發生了,我會從容面對。我們交給公司處理,我也和媛婷、佳旺聊過,我們覺得很無辜,我們就只是想寫一首好聽的、溫暖的歌,沒有參考任何歌曲。」
該曲版權擁有華納音樂版權部,前天下午透過徐則鈺律師發聲明,表示《刻在我心底的名字》絕非抄襲。
陳文華與記者分享寫下《刻在》副歌旋律的過程:「就是一個早上,在洗手間刷牙時,腦海突然浮現一段旋律,我就用手機錄下,我沒有參考任何作品,我都不知道有這首鋼琴演奏曲。」
陳文華說,他的寫歌習慣就是有靈感時把旋律錄下來,而不是坐在電腦前面參考其他作品。他也說:「我寫了20多首歌,我都不重複自己,像《不想讓你知道》很紅,但我沒有因此去寫更多同樣風格的歌,而是一直挑戰自己寫出不同風格的歌曲,我的另一首作品《原點》就和《不想讓你知道》很不一樣。」他感嘆:「我不是藝人,寫歌是我的興趣,不是為了賺錢。」他的正職是律師。
前天新聞爆出後,陳文華說他收到很多朋友的鼓勵簡訊,讓他很感動。「很感謝朋友和公司的力挺,知道還是有人相信我,這給了我力量。」
最後他強調:「我尊重每個人的意見,但我問心無愧,就讓時間和作品來證明。」
『抄襲』兩字如利刃 把過往努力推翻
《刻在》馬來西亞作曲人佳旺昨日凌晨在面子書發文說:「抄襲這兩個字實在像把利刃直接刺進我的心臟。把我過往所有的努力統統都推翻了,甚至害怕會造成以後寫歌時的陰影。」他重申歌曲絕非抄襲,《自由が丘》演奏曲是許媛婷(《刻在》填詞人)前晚給他時才第一次聽到。「自己真的突然嚇到了,前兩句旋律的落點都那麼准。」他指《刻在》最初demo是在2019年3月底弄好的。《自》在YouTube的發布時間是2020年的12月,但2019年的3月1在中國的某個平台上架了。
執委會:金馬獎得獎資格不會取消
(台北訊)《刻在我心底的名字》爆出抄襲疑雲,該曲去年獲得金馬獎最佳原創電影歌曲,金馬執委會昨天回復媒體說,如果該曲經法律判定有版權爭議,該會有權宣告資格不符,取消得獎資格,但目前尚無此認定,因此並不會取消得獎資格。
《刻在》於本月21日的金曲獎拿下年度歌曲大獎,有網民提出應該「沒收獎項」。台灣文化部昨天表示,有關第32屆金曲獎年度歌曲《刻在》疑涉著作權爭議,依《著作權法》規定,應由著作權人提出,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嚴謹的專業判斷,文化部影視局再依據判斷結果進行後續處置。
吳宗憲:整個事件與盧廣仲無關
《刻在》創作者前天發聲明否認抄襲後,吳宗憲回應媒體:「這是他們的聲明,但是這麼多音樂人,還有聽眾的耳朵怎麼了?」
吳宗憲認為應該去問問作者,也強調:「整個事件沒有人批評過盧廣仲,終究他只是一個歌者,跟他無關,我們也都喜歡他的歌唱。」
華納音樂版權部聲明:
華納音樂出版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下稱『華納公司』)所屬作者許媛婷、謝佳旺、陳文華所共同創作之《刻在我心底的名字》詞曲音樂著作,作為《刻在你心底的名字》電影主題曲,發行以來,備受各界支持與關注。
近日媒體報道,《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歌曲抄襲之云云,令華納公司所屬作者感到困擾和遺憾。各界就《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歌曲之指教,華納公司均理解尊重,惟為恐各界誤解,本律師代華納公司聲明,《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歌曲為作者許媛婷、謝佳旺、陳文華所原創,絕非抄襲。
圖/文:取自《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