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本地一時換妻強姦案嫌犯不認罪共犯 被判監打鞭
引起本地轟動的換妻強姦案的最後一名嫌犯,在罪成後昨天(30日)被判處坐牢13年和鞭刑12下。他對所判的刑罰不滿,並已提出上訴。
報導指出,此轟動一時的換妻案是於2010年至2018年間發生,被告為7名年齡介於37至53歲的華裔男子,而受害者為7名年齡介於41至49歲女子,由於法官諭令被告身分不得公開,皆以英文字母J至P為代號。
根據報導,主嫌J男(42歲)涉嫌迷暈妻子,再將她交給K男、L男、M男、N男以及O男強姦,而此案唯一不認罪的男子為從事金融業的O男(45歲)。
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這名45歲的被告是一名從事金融業的人,他被指控涉嫌在2010年到2011年期間,與案件主謀合謀下藥並強姦主謀的妻子。

被告堅稱自己無罪,並以受害者自願和與他偷情為由進行抗辯。他是唯一一個要求審訊的涉案者,法官早前認定他的罪名成立,昨天做出了判決。
在這起換妻強姦案中,案件主謀在長達八年的時間裡密謀其他男子對自己的妻子下藥並實施強姦,同時還與他人共謀對別人的妻子或前妻進行強姦。
為保護受害者的身份,媒體不得報道涉案所有人的姓名。
法官在宣判時表示,受害者得知自己在家中被下藥強姦後感到極度震驚、悲痛、憤怒和失望,甚至表示寧願讓自己死去。
案件的背景是,被告和案件主謀在一個論壇上認識後,主謀希望測試自己妻子的忠誠,於是設計讓被告與其妻子進行約會。沒想到,兩人真的發展出婚外情,甚至在度假屋進行了秘密約會。
主謀的妻子在被告提出進行「三人行」的要求後斷絕了與他的聯繫,但被告和主謀沒有放棄,一直試圖實施他們的「三人行」計劃。
後來,主謀承認在2011年3月,即他們的結婚紀念日當天,他下藥使妻子昏迷,然後邀請被告前來與昏迷的妻子發生關係。
受害者還表達了在那次事件中,被告在未經她同意的情況下與她發生關係的不滿。
在答辯中,被告聲稱他並沒有強姦受害者,相信受害者更願意與他發生關係,導致主謀感到不滿。他還提出主謀可能對他違背信任並與他的妻子發生婚外情感到不滿,從而故意誣陷他。
這起換妻案涉及七名男子,截至周二,所有人都已被判刑。其中,主謀被判監禁29年,鞭刑24下,他提出上訴請求減刑,但已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