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華仁離開法庭時首次對媒體開腔。(圖:黃歆惠)
結束一天的庭審後,62歲前交通部長易華仁離開法庭時首次對媒體開腔表示,不方便對案件發表評論,感謝媒體的到來。
易華仁在法官宣布把案件展期到10月3日下判後,獨自一人走出法庭,隨即受到大批媒體的包圍。
面對媒體的詢問,易華仁停下腳步說:「我的律師已清楚表明立場,正如大家所知道現在案件正在等待判刑,我不太合適做任何評論。感謝大家今天到來。」
較早前,他的律師答覆《8視界新聞網》的詢問時透露,他也不知道易華仁日後的動向。
控方把易華仁原本面對兩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修訂為牴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的控狀。易華仁最終面對35項控狀,其中34項是牴觸該條文的控狀,指他以公務員身份索取貴重禮物與好處,最後一項則是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
易華仁今天認罪,高庭法官洪承利聽了控辯雙方針對刑罰發表的陳詞後說,刑事法典第165節條文目前沒有相關的判例,他需要時間斟酌刑罰。
代表控方的高級副總檢察長戴偉雄,促請法官判易華仁坐牢六到七個月,文達星高級律師則認為易華仁的監禁期不應超過八周。
案件展期到10月3日早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