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DP家屬准證持有者權益及相關政策
一、DP持有者核心權益
DP家屬准證的有效時長最長為2年,有效期跟隨擔保人的工作準證變動,持證期間可無限次出入境新加坡,同時合法長期停留本地。
持有DP的適齡孩童可直接在新加坡就讀院校,無需單獨辦理學生准證;若申請新加坡政府學校,入學名額優先級高於普通外籍學生。

二、DP擔保人申請資質要求
並非所有新加坡工作準證持有者均可擔保申請DP,不同准證持有者的擔保門檻各不相同,其中WP准證持有人無DP家屬擔保資格,具體合規條件如下:
1. EP、SP准證持有者:個人每月固定薪資需達到6000新幣及以上,方可擔保家屬申請DP。
2. EntrePass創業准證持有者:所創辦公司需正常運營滿一年,同時滿足兩項條件,要麼聘用3名本地全職LQS員工,要麼聘用1名本地專業管理類MPE員工,且公司年度運營開銷不低於10萬新幣。
3. ONE Pass頂尖人才准證持有者:無需額外薪資、運營條件審核,可直接為符合要求的家屬申辦DP。
除此之外,EP、SP、PEP、EntrePass、ONE Pass等准證持有人,可為年滿21歲、未婚、身體殘疾的子女申請長期探訪准證LTVP,無法為普通21歲及以上子女(已婚、非殘疾子女)辦理該准證。
三、DP持有者新加坡工作規定
自2021年5月1日起,新加坡人力部正式實施新規:外籍人士家屬所持的DP僅為居留證件,不可直接務工。DP持有人若想在新加坡合法工作,必須提前獲批EP、SP、WP任意一類本地工作準證,方可入職就業。
僅創業類DP持有人可走特殊通道:若本人持有創業公司30%及以上股份,且公司連續3個月及以上為至少1名本地員工繳納公積金、員工月薪不低於1400新幣,即可向新加坡人力部申請LOC工作同意書,憑文件合法在本地經營創業、開展工作。

四、21歲以上子女LTVP申請細則
僅持有EP、SP、ONE Pass的合規擔保人,可為兩類子女申請LTVP長期探訪准證:一是21周歲以上、未婚的殘疾子女;二是21周歲以下的未婚繼子女。
常規健康、年滿21周歲的成年子女(無論已婚未婚),均不在LTVP家屬申請範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