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四名女兒被判監禁 男子要求減刑被駁回

示意圖:istock
因性侵四名女兒被判處坐牢33年又兩個月的一名男子,要求減刑的上訴申請被法庭駁回。
45歲的被告是在今年三月被判刑,除了坐牢之外,他也被判24下鞭刑。他昨天(9日)自行提出上訴,要求把監禁期減少到28到30年之間。被告辯稱,自己只是初犯,而且他只是要求減刑,不是要求獲釋。
包括大法官梅達順在內的三司負責審理這起上訴案。梅達順指出,被告面對20多項性相關控狀,受害人都是被告的孩子,而且罪行持續一段很長的時間,不能被視為是初犯或一時的錯誤。因此,三司裁定維持原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