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商業事務局與七個陸路警區於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30日展開為期兩周的打擊詐騙行動。行動中共有173名男性與93名女性協助警方調查,年齡介於16至78歲,涉嫌擔任詐騙集團成員或「錢騾」。這些嫌疑人相信與超過1,011宗詐騙案件有關,主要涉及投資騙局、求職騙局、假冒熟人、網絡交友詐騙、電商詐騙及假買家騙案,受害者合計損失逾555萬新元。
涉案人員正被調查是否觸犯詐騙、洗黑錢或無牌提供支付服務等罪名。根據《刑法》第420條,詐騙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罰款。根據《防止貪污、毒品販運及其他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1992年,洗黑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最高5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而根據2019年《支付服務法令》第5條,若在新加坡無牌經營任何類型的支付服務業務,最高可被罰款12萬5千元,或判處最高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警方強調,對於任何涉嫌參與詐騙活動的人員,將依法嚴肅處理。為避免淪為犯罪共犯,公眾切勿答應他人借用銀行帳戶或手機線路的要求,一旦帳戶牽涉犯罪,本人亦須負法律責任。
欲了解各類詐騙手法,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騙熱線1799。若掌握相關詐騙線索,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報案,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眾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1月1日 下午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