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一份飛機乘客名單,讓貪污調查局在調查另一起案件時,注意到前交通部長易華仁曾在2022年12月,乘商人王明星的私人飛機前往卡達首都多哈。
根據《聯合早報》報導,貪污調查局知情後,於2023年5月扣押這架私人飛機,王明星也把此事轉告易華仁。
易華仁隨後通過新加坡GP公司董事莫志良,將5700元交給王明星,作為使用私人飛機的付款,易華仁的這項行為,構成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

易華仁承認犯下的罪行。
控方今早在庭上念出五項控狀的案情,其中三項控狀與王明星有關。
除了上述妨礙司法公正控狀,易華仁也在2017年9月和2022年12月,分別向王明星索討10張總值4萬2265元的新加坡F1大獎賽Green Room門票,以及向王明星索討在多哈四季酒店的住宿、飛往多哈的私人飛機,以及飛回新加坡的商務艙機票。
易華仁已就他索討的所有好處,交出38萬元給政府。
牴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控狀的被告,每項控狀可被判坐牢最長兩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阻礙司法公正,則可被判坐牢最長七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易華仁原本面對兩項貪污控狀,但控方已把貪污控狀改成第165條文控狀。若是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第7條文的控狀,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長七年,或罰款最多10萬元,或兩者兼施,比第165條文的判刑明顯高出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