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馬兩國前天(3日)簽署兩項合作備忘錄,加強相關機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圖:律政部)
我國和馬來西亞簽署兩項合作備忘錄,進一步深化兩國在爭議解決服務領域的合作。
律政部發文告表示,律政部長兼內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和負責法律及體制改革的馬國首相署部長阿莎麗娜(Azalina Othman Said)共同見證了簽署儀式。
簽署備忘錄的機構分別是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和亞洲國際仲裁中心(AIAC),以及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SIMC)和亞洲國際仲裁中心(AIAC)。
根據備忘錄,相關機構將合作推動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簡稱「ADR」),並通過聯合舉辦活動、參與彼此項目以及加強資訊交流等方式深化合作。
律政部表示,備忘錄是建立在兩位部長今年2月在斐濟出席大英國協法律部長會議期間所展開的討論基礎上。當時雙方探討如何進一步加強兩國在爭議解決服務方面的雙邊合作。
唐振輝表示,馬國是新加坡最親近的鄰國之一,也是最重要的夥伴之一。雙方通過簽署合作備忘錄,加強替代性爭議解決機制方面的合作。
「這也反映兩國法律界和仲裁調解領域之間的緊密聯繫,以及我們共同為企業和投資者提供可靠、高效的爭議解決渠道的共同承諾。」
唐振輝表示,隨著跨境貿易和投資持續增長,仲裁調解機構之間的合作也變得越來越重要。這些夥伴關係將為雙方創造更多交流、知識共享的機會,並進一步加強區域爭議解決生態體系。
兩位部長也重申新馬長期密切的雙邊關係,並就柔佛—新加坡經濟特區、《新加坡調解公約》以及加強兩國人民交流等課題交換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