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失和多年,妻欲離婚夫卻不同意,丈夫還帶女人回家,被大女兒目睹,妻子得知後再提離婚,丈夫竟拿錘子敲門威脅妻孩,之後還對妻子動粗。
被告(47歲)共面對六項控狀,他星期二(8月1日)承認其中三項控狀,包括違反婦女憲章和蓄意傷人的罪狀,判坐牢六周。
案情顯示,受害者是被告的妻子(47歲),夫妻自2015年關係就不好,但被告不同意和妻子離婚。兩人育有三名孩子,分別為19歲和13歲的女兒,以及九歲的兒子。
在家中,妻子和小女兒與小兒子睡主人房,大女兒自己睡一間房,被告則睡在另一個房間。
2021年11月16日,受害者和孩子取得個人保護令,禁止被告對她和孩子施暴。今年1月25日,保護令調整,被告不得進入受害者和孩子的房間,也被令進行酒精相關問題的輔導。
月5日,大女兒目睹被告帶著一名女人回到他的房間,也看見女人脫衣。大女兒於是在同天傍晚把事情告訴受害者,受害者感到沮喪。
午夜12時,受害者和被告對質,要求和被告離婚,不過被告當時已經喝醉。受害者告訴被告,不准他出門花錢在其他女人身上,並拿走了被告的手機、皮夾和鑰匙,隨後就和三個孩子回到房間,並且鎖了門。
凌晨2時,被告不停敲打受害者的房門,還在門外威脅妻孩,若是他們不開門就完蛋了。
被告隨後拿了錘子,揚言會把門鎖打碎,接著真的拿起錘子敲打門鎖,大女兒因此報警。
另一起事件則發生在今年5月10日凌晨時分,被告醉酒後,突然沖入受害者的房間關燈,受害者大喊,小女兒也跟著驚醒。
受害者打開手機的燈,質問被告要做什麼,被告揍了她的臉和抓著她的食指,小女兒看到被告打受害者,把他推出房外。受害者隨後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