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14歲女生當女友並發生關係 男教師被判監五年

國家法院。 (圖:CNA/Calvin Oh)
一名男教師要求14歲女學生當他的女朋友;兩人發生性行為後,男教師告訴女生這是一件「自然的事」,還給她避孕藥以免對方懷孕。
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現年29歲男被告昨天(5日)承認三項性侵未成年人罪行,被判坐牢五年;判決同時將另兩項罪行考慮在內。
案情顯示,被告是一名新加坡永久居民,在2019年1月至6月期間於本地一所國際學校教書。同年2月,14歲的受害者從國外抵新,一個月後到被告任職的學校上學。
當時,被告是受害者的數學老師,兩人之後交換了聯繫方式,並開始在社交通訊軟體上聊天,而受害者也會同被告傾訴。
2019年4月初時,受害者與她20歲男性朋友受邀前往被告住家。被告當時趁受害者朋友還未到時,在客廳擁抱受害者並親吻對方臉頰。
受害者朋友抵達後,三人一同吃午飯和看電影,最後受害者朋友先行離開,被告便提議要受害者當他的女朋友,而受害者欣然答應。
在學校會親吻女生
兩人確認關係後,被告在學校會趁沒有人注意時親吻受害者。庭上揭露,被告清楚知道受害者年僅14歲,並且會要求她不要將兩人關係說出去,因為「這會損壞她的名譽」。
交往期間,被告也會告知受害者情侶之間發生關係「很自然」,因此兩人時常前往被告住家發生性行為。
2019年4月某一天,兩人在被告房間看電影時發生了性行為,當時受害者有些「緊張」且「吃驚」,並且她在過程中感到疼痛。被告事後因擔心受害者意外懷孕,於是買了避孕藥要受害者照他的指示服用。
不久後,受害者告知被告她計劃轉學,兩人最後於2019年6月14日正式分手。
同年7月,受害者回家與家人慶祝15歲生日時,向母親坦白一切,並在回國後同本地的監護人一起報警,舉報被告。
受害者對事件感到難過和畏懼
由於受害者報案時被告已回國,他最終只在2019年9月抵境時,在樟宜機場被逮捕。
控方律師在庭上引述心理衛生學院的報告表示,受害者同被告開始發生性行為後,她感到「難過、生氣和畏懼」,還因此「害怕男性,難以信任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