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他殺了人,因身心健康問題判決得以減刑。20年後,他卻再次殺人卻依舊沒被判死刑!
58歲的Yaacob Mohamed Yatim於2015年5月3日,持刀刺死Mr Abdul Rashid Mohd Nenggal。昨日在法庭上認罪。

Yaacob 與 Mr Rashid 其實早已相識,曾因金錢問題而鬧得不愉快。
事發當天,他們在裕廊的一家咖啡店相遇時又起了爭執,Mr Rashid 甚至還出手打了Yaacob一拳。
不堪被打的Yaacob便到附近的昇菘超市買了一把13公尺長的刀,回到咖啡店刺傷Mr Rashid。Mr Rashid遭刺傷後試圖逃跑,但在逃跑時不慎摔跤,Yaacob追上後還對Mr Rashid踢了一腳。儘管Mr Rashid被送往陳篤生醫院,卻依舊不幸身亡。

其實,這不是Yaacob第一次殺人,他曾在1999年因家庭糾紛而謀殺妻子的親屬。因當時發現Yaacob患有癲癇及精神不健全,所以指控得以減刑。最終判刑僅是送往心理衛生學院,在院內診治長達7年。
儘管這是Yaacob的第二次謀殺罪,但他仍然逃離死刑,只被判處終生監禁。
你們認為Yaacob被判終生監禁是合理的嗎?他是否早就該被判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