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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篡改煤氣或電力表 新法案下將面對刑罰和罰款

201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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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案通過 擅自篡改煤氣或電力表 須繳付額外罰款

國會今天三讀通過煤氣修正法案和電力修正法案。日後任何對煤氣表或電力表做手腳,以盜用煤氣或電力的用戶,將面對現有刑罰以外的罰款。

另外,所有電工,無論是個人執業,或是受聘於公司,都必須有合法執照。

貿工部高級政務次長陳有明醫生指出,煤氣法和電力法最後一次修訂是在十多年前,基於近年市場不斷改變,因此有必要強化能源安全和競爭力。

在修正法令下,政府可以要求業者採取措施,確保公共電力和煤氣供應的穩定和安全。

另外,當局也將取締無牌照執業的電力員工。

陳有明說:「我們將擴大執法,包括針對為那些聘請無牌照員工為消費者提供電力服務的公司。消費者雇用公司到住家或場所提供電力服務時,利益將受到更好的保護。」

今後篡改碼錶,偷用煤氣或電力者除了面對現有的刑罰處分,還須繳付額外罰款,金額將是被盜用煤氣或電能費用的三倍。

另外,今年11月起,全島電力市場逐步開放,有議員表示,一些人尤其是年長人士,不清楚如何選擇電力配套。

陳有明表示,政府和能源市場管理局將加強公眾教育。

他說:「這是其中一個原因,為什麼開放式能源市場措施11月起推出時,將分區域展開。這樣一來,能源市場管理局和電力零售商,將能專注幫助消費者更好地了解和做出選擇。」

新修正電力法也澄清小型用戶的權利。用戶如果無法或不願從零售商那裡購買電力,可以要求根據目前的收費向新能源購買電力。

- CH8/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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