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公共通道。(圖:iStock)
政府將推出新監管沙盒,簡化公共通道上無人駕駛設備的監管程序,方便相關設備逐步擴大應用。
新監管沙盒預計明年初啟動,初步為期五年。
交通部政務部長馬炎慶前天(7日)在國會為《陸路交通與相關事項(第二)法案》提出二讀時說,新沙盒將根據風險採取三種監管方式,陸路交通管理局也可針對違規行為採取罰款等措施。
首先,公共機構可申請把所管轄地區劃為試驗區,例如裕廊集團管理的榜鵝數碼園區。
第二,符合指定速度、重量和尺寸限制的低風險設備,將受到較寬鬆的監管,可更快投入使用。
第三,其他設備如大型自動清掃設備,則須經過陸交局測試和批准。
現有針對公路自動駕駛車輛的監管沙盒也將延長到2028年底。政府計劃約一年後提出新的自動駕駛車輛法案,在新法生效前,讓現有部署繼續進行。
有地住宅充電器取消兩年一次強制檢查
法案也將簡化電動車充電設施的監管規定。
安裝在有地住宅的電動車充電器,將不再需要每兩年接受一次強制檢查。
當局指出,這類充電器通常只供單一住戶使用,使用率較低,因此對公共安全構成的風險也較低。
「取消強制檢查,也能降低業主的合規成本。不過,業主仍須負責充電器的維修和保養。如果出現安全疑慮,陸交局仍有權要求檢查。」
政府也將加強對非法電動車充電行為的執法,包括使用未註冊充電器、在禁止地點充電或以不獲允許的方式充電。
新規定下,如果證實有人連接充電器,將推定有關人士曾使用這個充電器為電動車充電,除非能夠證明並非如此。
馬炎慶說,即使充電器型號已經獲批准,未註冊的充電器仍存在安全風險。例如有關型號因安全問題需要召回時,陸交局可能無法掌握這些未註冊充電器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