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未經許可進口加工肉製品 被判罰款9500元

2022/11/03   •   1140閱
馬來西亞食品局嚴厲處罰未獲許可非法進口加工肉產品公司。公司老闆因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擁有加工肉產品作為銷售用途而被罰款9500元。非法進口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風險,必須符合當地監管要求。了解更多關於食品安全和進口法規的信息。

供應商未經許可進口加工肉製品 被判罰款9500元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08/17088970.avif

公司老闆Salwal Fadli因為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擁有加工肉製品作為銷售用途,而被罰款。(圖:食品局)

本地一家食品供應商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進口各類加工肉製品,公司老闆被判罰款9500元。

食品局發表文告說,稽查人員去年10月檢查一個持有執照的冷凍庫時,發現600多公斤重、非法進口的加工肉製品,包括雞肉、羊肉和牛肉。

當局展開調查後,發現食品是由租用有關冷凍庫的Falah Delight Food進口的。這家公司沒有合法的進口執照。

公司老闆Salwal Fadli因為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擁有加工肉製品作為銷售用途,而被罰款。

食品局說,我國規定進口食品必須符合當局的要求。非法進口的食品來源不明,存在食品安全風險。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