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根據新加坡人力部規定,從今年7月1日起生效的新投保、續保或投保範圍擴大的醫療保險保單,每年的索償頂限須從目前的1萬5000新元提高到6萬新元。
這也意味,新加坡僱主從今年7月1日起,須為工作準證員工、S准證員工和外籍幫傭投保有6萬新元索償額的醫療保險。
新加坡人力部周五發文告說,將分兩個階段優化僱主為工作準證員工(包括外籍幫傭)和S准證員工投保的醫療保險。這項政策改變將能更好地保護僱主。
文告指出,有許多保險公司有意推出經優化的醫療保險產品,這將使到市場更具競爭力,僱主也會有更多選擇。
根據統計,有超過5%的客工醫療費帳單高於目前保單的1萬5000新元投保額,多出來的費用必須由僱主自行買單,因而可能承受經濟壓力。隨著醫療費用持續攀升,僱主須要承擔的費用也會跟著增加。
有鑒於此,該部規定從今年7月1日起生效的新投保、續保或投保範圍擴大的醫療保險保單,每年的索償頂限須從目前的1萬5000新元提高到6萬新元,也就是說保險公司每年為每份保單總共支出不超過6萬新元。
客工首1萬5000新元的醫療費依舊將由保險公司支付,之後的費用由僱主支付其中25%,剩餘75%由保險公司承擔。
第二階段的醫療保險優化工作是針對2025年7月1日起生效的新投保、續保或投保範圍擴大的醫療保險保單,共有三項。首先,該部要求各家保險公司把不受保的項目標準化,讓僱主更清楚了解哪些醫療開銷可以受保。
根據該部文告,保險公司能不保的項目分三大類。第一類為非必要的選擇性醫療項目,像整形外科手術、牙科治療(除非因意外受傷)、疫苗注射,以及不孕不育症的治療等。
第二類不受保的醫療項目是員工自身行為導致的治療,像是員工從事不法行為或自願參與危險運動而受傷,及同懷孕相關的醫療項目(包括剖腹生產或墮胎)等。
第三類是其他項目,例如在海外接受治療、購買醫療器材、中醫和替代醫療法治療等。員工受聘於同一僱主的首12個月內,接受同本身既有病症相關的治療,也列為第三類不受保項目。
該部也要求各家保險公司推行以年齡區分的保費,分為50歲及以下,和超過50歲兩組。另外,索償一旦成功,保險公司必須直接付款給醫院。
新加坡人力部高級政務部長許寶琨醫生去年在新加坡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人力部開支預算時宣布,將優化工作準證員工和S准證員工投保的醫療保險。
該部在制定政策的實施計劃時,考慮了僱主組織、保險公司和業界合作夥伴提供的反饋,因此決定採納逐步實施的做法,分散政策改變對成本帶來的影響,也讓僱主和保險公司有時間適應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