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煌:藝人和網紅各有所長 網紅演戲壓力大
李國煌2017年設立金剛媒體,目前旗下藝人包括陳建彬、輝哥和陳錦宏等,最近還簽下賴宇涵和網紅余秋慧。

李國煌(中間)設立的金剛媒體,要求旗下藝人經營社媒帳號,在網上保持活躍。(受訪者提供)
說到經紀公司的經營挑戰,李國煌笑說:「經紀人基本上就是得罪全世界的人!外界覺得經紀公司可以抽傭20%很好賺,其實我們背後的工作很多的。首先我們要幫藝人談條件、擬合約。工作完成後一般上我們會先付錢給藝人,再等合作對象付款。如果對方不付錢,我們還得出動律師信,這些費用全由公司承擔。」
除了幫藝人解決公務,經紀人還得照顧到藝人的情緒,「我們必須懂得安撫藝人的情緒,解決像『為什麼他那麼多工作,我卻沒有』這樣的糾結心理……」
疫情加重經紀公司的經營壓力,「工作量大概少了20%,但藝人能明白收入會受疫情影響。對公司來說,最困難的是商家預算減少,以前的廣告預算也許有20萬,現在只有五六萬,要怎麼爭取廣告合約,利用更少的預算滿足商家要求,那是學問。」
協助藝人開設TikTok帳號
隨著社交媒體的崛起,經紀公司還得鞭策藝人經營社交平台,「你必須有自己的追隨者和支持者,最近我們也要求藝人開設TikTok帳號,由公司幫他們拍視頻再剪輯,讓他們在社媒保持活躍。拍這些短片對他們的表演其實是有幫助的,就當作一種訓練。」
「我跟旗下藝人說,以前在網絡賣東西給人家的感覺好像是低人一等,但現在直播帶貨的收入可能比藝人高,這個平台可能就是你日後的飯碗,如果現在放不下身段去做,以後就會落在人後。」
他贊同現在藝人和網紅之間的界線越來越模糊,「疫情更突顯這個趨勢,但藝人不一定能當網紅,網紅也不一定可以當藝人。你要一些藝人直播賣東西是很大的挑戰,同樣的,要網紅去主持節目也有很大的包袱。網紅是用一支手機天馬行空地聊;如果是拍戲,有同時三五架攝像機器對著他,還可能要面對大牌藝人,又得兼顧台詞,壓力很大。」
至於如今藝人面對網紅的競爭,李國煌倒是不擔心,「除了多拍視頻讓藝人被看見,我們也以資深藝人帶新人的方式,比如商家要找輝哥,我們就會推薦其他自家藝人一起合作,以一個配套的方式,這樣一來就皆大歡喜了。」
李騰:藝人和經紀公司相互了解尊重
獅城主持人李騰當初選擇和莊米雪創辦的「左邊臉」(Left Profile)公司簽約,是基於對老闆的信任,同時也看中小公司「客制化」的經營方式。

李騰認為,藝人與經紀人彼此想法是否一致很重要。(受訪者提供)
他說:「我選擇經紀公司最看重的是雙方的契合度,大公司和小公司各有利弊,大公司資源多但他們要照顧的藝人也多,小公司的資源相對少,但他們可以很專注於藝人的需求,畢竟每一個藝人的屬性不同,需要也不一樣。」
大小規模經紀公司各有長處
小公司也能讓藝人在事業規劃方面有更多自由,「我是個嚮往自由的人,大公司有一定的限制,例如這個不能做那個不能碰,又或者要做什麼都要先詢問,但很多時候做事得靠一股熱忱,等太久時機也就過了。『左邊臉』適合我的原因,是我們是很小的團隊,任何一個決策都可以快速地做決定,溝通上比較容易。」

李騰說老闆莊米雪給予他很大的發展空間。(受訪者提供)
此外藝人和經紀公司之間也需要互相了解和尊重,「彼此想法是否一致很重要,不能說你喜歡演戲,但公司一直幫你接綜藝節目,或者你很喜歡主持,但經紀人卻不斷為你接戲劇工作。」
雖然大公司的資源比較多,但李騰說:「你得問自己會不會分配到這些資源?假設公司重點栽培的不是你,那又有什麼用?同樣的,如果大公司要重點栽培你,那你沒有離開的必要,所以每個人的狀況不一樣。」
說到與公司的合作模式,李騰說:「我的工作規劃是和Michelle(莊米雪)一起討論的。她給予我很大的空間,有一陣子我決定到台灣發展,她雖然有些不解,但在我解釋自己需要學習的空間後,她就放手讓我去闖。前陣子我去中國接商演,後來又做很多直播節目,她都很支持,是個非常體諒藝人的老闆。」
有了經紀公司後李騰工作上被照顧得妥當,這和他剛入行的情況相差甚遠,他回憶道:「我剛入行時新人輩出,每個選秀比賽電視台都簽大概十個新人,加起來有30幾人。我簽約後以為會有規劃,但其實沒有,每天就照著工作行程走,我記得連服裝都要自己找,也沒有人幫你找妝發贊助等。」
經營社媒是主動出擊
針對現在藝人積極經營社媒的趨勢,李騰認為那是藝人化被動為主動的一個契機,「以前常聽前輩們說藝人是很被動的,要接什麼戲演什麼角色都無法自己決定。但是社媒扭轉了這個現象,(在社媒上)你想唱歌就唱歌,可以一直唱到大家覺得你可以唱為止。又比如大家以為你是很冷漠的人,你可以在社媒上展現你搞笑的一面,讓大家看到不為人知的你。」

李騰認為藝人積極經營社媒,是化被動為主動的一個契機。(受訪者提供)
雖說藝人可以通過社交平台展現並宣傳自己,但李騰認為經紀公司仍是重要的,「有經紀人幫你洽談工作還是容易得多。有數據顯示如果生意通過經紀公司去談,價碼一般可以高出30%。我覺得大家各司其職,經紀公司幫藝人找商家,藝人就專注在演出方面。」
胡佳琪:網紅有網絡流量 藝人有明星光環
胡佳琪在當演員之前已經是一名網紅,遊走兩個身份之間讓她更明白個中優劣,她坦言雙重身份確實有其好處。

網紅出身的胡佳琪說,網紅與藝人 雙重身份對於發展演藝事業有優勢。(受訪者提供)
她說:「藝人兼網紅有一定的優勢,公眾會比較信任你。不得不承認的是,演員是有其福利的,在大眾的眼裡,演員有明星的光環,也更有影響力。」
許多人以為現在許多網紅撈得風生水起,能和藝人分一杯羹,但網紅工作並非外界想像的那麼容易簡單。胡佳琪說:「網紅得花很多心思和時間去策劃和拍攝有趣的內容。」
此外,網紅須與商家談價碼,爭取更好的報酬。胡佳琪說:「很多贊助商開口第一句就是『我們沒有預算』,但所謂『一分錢一分貨』是有它的道理的。」
新加坡接受網紅的程度還不及中國
胡佳琪現在雖然有個小團隊幫她經營社媒,但她很多時候還是喜歡親力親為。
她說:「拍照和視頻我都喜歡自己策劃,團隊就幫忙拍攝和接工作。有經紀公司固然好,因為畢竟他們有比較多人脈關係,自己經營則比較自由,不用凡事一層一層地過濾,能比較快解決問題。」
談到網紅越來越吃香,胡佳琪認為這將是未來的趨勢,「其實跟海外比起來,新加坡人對網紅的看法還是有差異的。比如中國的網紅連車子和房子都能賣,因為大眾已經習慣也信任當地的網紅,但我們還處於適應期,過程比較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