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9個月大被領養,養母忙著養活14個孩子,婦女從小由無血緣關係的姐姐帶大,姐姐患癌臥病在床後,她不離不棄照顧15年。
59歲的陳妙伶9個月大時被養母郭明瑞領養,養母是優婆夷,意指在家信佛的女子,俗稱居士。
她受訪時憶述,養母一生行善,在她之前已經陸續領養了13個孩子。
「我是最小的,養母領養我時已經76歲,因此我多由年長20歲的十姐帶著。」

陳妙伶和十姐余瑞容(右)的合照。(受訪者提供)
15年前,十姐余瑞容被診斷患上淋巴癌,她陪伴對方經歷了化療和放療,但治療使十姐的骨骼變得異常脆弱,常常會跌倒。
「2011年,十姐跌倒後腦損傷,此後就臥床不起,也無法與人交流。」
雖然毫無血緣關係,陳妙伶卻從未忘記十姐的養育之恩,她義無反顧地通過法律安排,成為了對方的法定監護人,以便悉心照顧十姐。
2014年,十姐住進仁慈社區醫院接受專業護理,在疫情之前,她幾乎每天都去看望對方,帶她到戶外呼吸新鮮空氣、欣賞風景,十姐躺在床上時,她就播放兩人都喜愛的粵劇歌。
「醫護人員給我們提供了很多幫助,我的家人也支持我照顧姐姐,他們還會在我忙碌的時候代為照顧。即使沒有血緣關係,我們都是一家人,所以作為看護者,我從未感到孤獨,真的很感恩。」
陳妙伶說,養母要養一家人不容易,生活清苦,她七、八歲時就得去市場撿剩菜,十五、六歲時承擔起做飯、澆花等家務。
她小時候還一度覺得十姐偏心其她姐妹,讓她承擔更多的家務,並對她十分嚴厲。
直到一次除夕夜,當時已患病的十姐忍受著病痛煮了她最愛喝的豬肚湯,她才意識到十姐對自己的愛。
「青春期時,我們一度關係鬧得很僵,長大後才知道,姐姐不是對我不好,而是用她的方式教我更獨立、堅強。她生病後我也發現她最信任的人是我,所以我也決心照顧她一生一世。」
今年2月,由於冠病疫情的安全管理措施,她兩個月沒能見到十姐,接到對方逝世的噩耗時,一度崩潰。
「我知道她一直害怕一個人,所以在她進行氣管切開術等關鍵時刻,我都會陪在身邊,握著她的手給予支持和力量。她彌留之際我卻沒來得及見她最後一面,當時傷心不已。」
雖然無父無母,但生命中有養母和十姐的照顧,讓陳妙伶獲得好的教育,成為一名會計,還學會做人的道理,她至今感激不盡。
「成長過程中,我從養母那裡明白了,能夠照顧他人也是一種幸福。養母通過無私的照顧,向我們灌輸了善良、同理心和對家庭的愛等價值觀。所以姐姐生病後,我認為照顧她是理所當然的,就像小時候她照顧我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