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傷人該怎麼判刑?3小時內先非禮少女,又毆打多名小學生

2021/12/21   •   1627閱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犯罪行為引發關注。新加坡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症的43歲男子因非禮和攻擊多名學生,被指控多項罪名。案件中,法官考慮到患者的精神狀況,判決入獄3個月10周。了解新加坡法律對精神疾病患者犯罪的處理方式,以及精神分裂症如何影響行為,有助於提升社會對此類疾病的認識與理解。

精神分裂是影視劇中經常出現的內容了,患者有時會思維錯亂,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做出不屬於本意的事。但如果精神分裂患者在現實生活中做出了違法的事情,又要怎麼處理呢?

43歲的莊奕華(音譯)就因為在9月24日下午非禮一名13歲的女生,並且在被發現後逃走的路上毆打了多名小學生被指控。法官考慮到莊奕華患有精神分裂症,因此判決入獄3個月10周。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685/16853526.avif

(圖源自:Unsplash/Zolnierek)

9月24日下午12點35分,莊奕華在後港坊的貨物裝卸區偶遇正在回家路上的女學生。他見色起意,尾隨其後,向女生的臀部伸手觸摸,並在女生扭頭查看時迅速逃走。

他隨後跑到了盛港惹蘭加由(Jalan Kayu)和西芬薇(Fernvale)的組屋區和學校附近,進行下一步的暴行。

這次他看到了3名12歲的男生,他們剛出學校便受到攻擊。其中一人的後腦勺更是被莊奕華重擊兩次,直至頭暈摔倒在地上。

據了解,莊奕華早在2018年就因蓄意重傷他人等罪行入獄6個月2周。他這次要面對16項控狀,包括蓄意傷人、行使暴力、非禮等。

根據新加坡法律,如果故意傷人導致嚴重傷害,會被判刑長達5年,或最高罰款1萬元。若傷害較輕,則會被判入獄最高3年,或罰款5000元。非禮行為則一般會判處數月監禁。

法官認為莊奕華再次犯罪的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他的精神分裂症,因此判他入獄3個月10周。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685/16853527.avif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